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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立即展开攻势,把珊珊缠住,与她讲话,大献殷勤。

追女孩子,是必须厚着脸皮的、又要有口才,这两点我也能做到。

珊珊对我起码是并不讨厌,故我能够问到她的电话地址,也约到了她第二天一起吃午饭,我本来是约她吃晚饭,她说她喜欢早一些,可以到处走走。

这也未尝不是一个好主意。

对了,我接触夜生活女人太多,几乎忘了白天也是可以交际的时间。

我也告诉了她我住在甚么地方,她知道很近她家,但她不知道就是相对,甚至我用望远镜亦可看得见她。

我与她吃过了午饭之后,我才明白她要早的用意,她要去逛闹市,假如吃晚饭,吃完之后可能已太迟了,因为大公司都是在九点半左右关门,吃完了之后已差不多了;吃完了午饭,则是仍有很多时间可以去逛。

老实讲,跟着女人逛闹市是一件苦事,她们似乎一到了这种地方就有无穷的精力,走来走去,选这个、拣那个,比较这个、比较那个。

喜欢一个女人时是可以忍受的,但是,假加得到了,热情减退了之后又是不是可以忍受呢?

不过珊珊却是第一天就是让我不大能够忍受了,因为她买东西、我付钱,她买了一大堆东西,我便付了一大笔钱。

她好象理所当然似的,任意买,等我付。

风尘女子才会这样做,但她又不是风尘女子!而且她又不是与我已经很要好的女朋友或是我的妻子,这样做等于当我是一条水鱼了,这使我非常之不服气。

不过我又舍不得放弃,也许她只是太天真任性,或是教育不好,或是穷?但又三者都似乎不是。

她的谈吐是很可爱的,而她也不是那么穷,我从朋友那里已知道她有很好的家世,也有一份很好收入的高尚职业,她这样做更使我迷惑。

我与她一起吃过晚饭后,她就说要早些回家睡觉了,因为明天要上班,但明天我们仍可以一起吃晚饭。

这天晚上我仍可看到她在家中做健美操,情形与前一夜一样。

我的戚觉实在是很难形容,我对这个女人很感兴趣,我与她只是刚刚开始发展,然而我对她的身体却又已经看得那么清楚了。

第二天我与她一起吃晚饭,她仍是有机会带我逛闹市,因为她是约我去接她下班。

她买了一大堆,又是由我付帐,东西在我的车子里放好了,然后她才跟我一起去吃晚饭。

我们这样来往了四天,我的攻势似乎毫无进展,但是她对我又不表示厌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