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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冬。

    大雪过后的樟木乡,银装素裹。

    姜家村,石牛山脚下。

    东南面的一栋土砖房屋顶。

    这时突然间传来了哗啦啦的雪崩声。

    大团的雪块落地声虽然不大,却是将屋内熟睡的少年‘姜初阳’给惊醒了。

    他茫然的看向了四周,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要是没有记错,在醒来之前。

    自己好像在酒店陪大客户喝酒吃饭。

    可是这怎么突然间,就出现在这土砖房内呢?

    看这周围简陋且熟悉的环境,还有墙壁上那泛黄的日历。

    这里好像是自己儿时的老家,不过随着时代的变迁早就拆掉了,只能在梦中见到而已。m.

    “难道我是在做梦?”姜初阳喃喃自语,为了验证一下,他伸手就在自己手臂上狠狠的掐了一下。

    直到疼的眼泪都出来了,他才察觉到自己这不是做梦,好像是真的回到了儿时的老家。

    这让姜初阳细思极恐了起来,连忙爬起开始寻找自己的手机,还有随身的车钥匙跟钱包。

    当看到睡的床是稻草铺垫的,就连被子里面垫的材料都是稻草时。

    整个人那是懵了,一股尘封已久的记忆,此刻也如潮水般随之涌上心头。

    过了好半晌,他才缓过神来,也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

    “看来我应该是重生了,从二零二二年,重生到了一九七九年,这点从土砖房墙壁上的日历就可以看得出来。”

    “要不然的话,我的手臂不可能变得这样细小,还有那大肚腩也不可能消失不见。”

    “也就是说,我人变得健康了,也变得更加的年轻帅气了!”

    “不过我的亿万家财没有了,还有那才过三十的娇妻,只怕也是别人的了。”

    “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重生就可以代表着一切都可以重来!”

    想到这,姜初阳自嘲的笑了笑后,就从木床上走了下来。

    脚掌接触地面的那一刹那,他下意识的连忙又跳到了床上。

    原来地面冰冷刺骨,根本就不能打赤脚。

    “我的鞋子呢?”姜初阳朝凹凸不平的泥巴地面看去。

    在看到只有一大一小两双草鞋在床底下。

    那是捂着头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因为重生这样的开局,让他真的有些接受不了。

    但最后他还是妥协了,坐在床头穿起了草鞋。

    毕竟不管怎么说,他重生带来的记忆跟人生经验,足可以让他在短时间改变身边的一切。

    要是连穿草鞋都不能适应,只怕在七九年这个农耕时代,那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

    没有记错的话,七九年刚好改革开放了。

    而且在樟木乡七八年就已经分田到户。

    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肯干。

    要想在未来的三五个月内摆脱目前窘迫的状况。

    那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

    想到这,姜初阳朝大门口走去。

    近了,打开大门一看,入眼处白皑皑的一片。

    没有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更没有几十年后的盛世繁华。

    有的……是那种让人陶醉的宁静,还有无声的美丽雪景。

    呼呼——

    冷风刮来,让沉醉雪景中的姜初阳瞬间清醒。

    带着一丝怯意,还有一丝期盼,姜初阳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小红薯,你跑哪去了?”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表现,那是因为重生前都有十来年没有见到远嫁的妹妹‘小红薯’了。

    这重生后第一时间就能见到,说句实话,那真的是有些忐忑。

    而小红薯的年纪按照时间线来推算,七九年应该还没满五岁,跟姜初阳相差了十岁之多。

    小红薯的大名叫姜小红,因为最喜欢吃生红薯。

    所以家里面就给取了一个小红薯好养活的外号。

    不过在家里面,姜初阳并不是排行老大,而是排行老四。

    在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