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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早晨,尼古拉一起来就望着有些乌云的天空,过了一会儿,便吩咐佣人把看守森林的大尼洛叫来。

    那天刚由寒冷转为温暖,结的冰开始融化,菜园的土地很潮湿,这种笼罩着雾霭水蒸气很多的天气,是打野狼再好不过的日子。

    大尼洛马上来了。他像女孩子那样留着长发,腰边插着短刀,手里还拿着一根皮鞭。

    “天气很好吧?大尼洛,情形怎样?”

    “是的,少爷。一大早,我就派人去查过,听说它们已经移居到河边的森林里去了,在那里咆哮着。”

    他们所说的,是一条老母狼带着今春所生的一群小狼,移居到别处去了。

    “好,快走!猎狗准备好了没有?”尼古拉大声叫着,精神抖擞起来。

    尼古拉起劲地准备的时候,还没化妆的娜塔莎和小弟彼恰跑了过来,要尼古拉带他们去。不仅如此,连这几年来身体虚弱、不大常出去的伯爵也兴致勃勃地要跟大家一块儿去。

    一小时后,以尼古拉为领队的猎人们全部聚集在台阶上了。大家都骑着马,包括佣人一共有二十多个人。猎狗大约有一百三十余条。

    猎狗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追赶野兽的“追猎狗”,这一天带去的有八十多条,另一种叫“狼狗”,是要跟踪野狼的狗。

    “狼狗”各有其主。当猎人看见“追猎狗”赶出野狼追到适当的地点时,就放出自己的“狼狗”让它去猎物。

    那时的俄罗斯贵族,为了要得到一条优秀的“狼狗”,不惜卖掉农奴。

    伯爵先驾车到森林附近去。那里是打猎最好的地方,尼古拉特地将此处让给父亲,自己率领着娜塔莎、彼恰和佣人们,骑马向目的地——森林奔驰而去。娜塔莎虽然是女孩子,但她的骑马技术倒相当高明。

    他们走了一段路程,碰到了很要好的老地主,也牵着猎狗正要打猎去。这位老地主的地皮不多,所以狗的数量无法跟罗斯托夫相比,但他比尼古拉还喜欢打猎。

    尼古拉和老地主寒暄后,两家的猎狗便合成一群了。

    那片森林在山谷中,像一座海岛。

    尼古拉跟老地主商量好,从哪里放进猎狗去追赶野狼,然后告诉娜塔莎和彼恰埋伏的地方,他自己从山谷上走到后边去了。

    “好吗?尼古拉,”老地主叫喊着,“猎物只有母狼一条,如果让它溜掉的话,我们就没有面子啦。”

    “它或许会溜掉。”尼古拉回答后,热烈地叫着他最喜欢的狼狗,“来,卡拉伊!”

    卡拉伊是一只下颚低垂的猎狗,它看来像是只不中用的老狗,但却因能单独攻击母狼而出名。

    另一边,罗斯托夫伯爵到了目的地,从马车上下来,改为骑马。伯爵刚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喝了一大银杯他所心爱的波尔多葡萄酒。这时,他有点儿醉,他心满意足地望着他身边的佣人们。

    伯爵的身边站着侍候他三十年从未离开过一天的男仆。他就是专使伯爵开心的小丑,他的胡须已经斑白了,却故意穿着年轻姑娘穿的上衣,披着奇形怪状的头巾,骑在一匹不中用的马背上。

    小丑和老仆人们知道伯爵今天很快活,也都心花怒放起来。

    “你要是吓走了野兽,大尼洛可要骂你!”伯爵要小丑注意。

    小丑摆摆手答道:“没有问题。”

    “你们看见娜塔莎了吗?她在哪里?”

    “她跟彼恰公子在若罗夫的平原上。”老仆人恭恭敬敬地回答。

    伯爵点点头,得意地问:

    “嗯,你佩服她的骑马技术吗?男人也不过如此罢了。”

    “怎么不佩服呢?她骑得那么安稳,那么高明……”

    “尼古拉在哪里呢?是不是在那边的山谷里?”

    “是的,就是在那边。少爷指挥得有条有理,在军队里受过锻炼的人,的确是不一样的。他精于骑马,我跟大尼洛真佩服得五体投地……”老仆人很懂得如何讨好主人。

    “真的吗?他在马上的那种姿态怎么样?”

    “就像画上那么好看。前些日子,少爷赶出狐狸的时候,他在山谷里飞奔的英姿,更是好看极了。马能值千两金子,骑马的人却是无价之宝,像少爷这种能手是罕见的,到哪里去都找不到。”

    “是啊!到哪里去找……”伯爵重复着老仆人的话,好像在惋惜老仆人的话结束得太快了。接着,就掏出鼻烟壶来。

    这时,他们听见两三只猎狗低吼着,像是正在追赶猎物的样子。老仆人提醒伯爵道:

    “老爷,猎狗在追野兽哩,恐怕已找到它们的巢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