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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我就是要这样的效果,你难道没有发现,叶羽能力十足,却没有野心吗?以他能力,就算占领整个郡城,那都绰绰有余,可他却偏偏喜欢躲在小山村里面,岂不是埋没了这样的人才!”公达并没有隐瞒。

    “人各有志,你是有理想,有抱负,可你也不能强人所难吧!”仲德对公达的做法并不满意。

    “事已至此,你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改变结局吗?”

    公达瞥了仲德一眼。

    仲德彻底无语。

    “村长,县城出兵了,大约有两个中队的城卫军,正浩浩荡荡杀向我们村!”一切来得比公达他们预想中要快。

    叶羽还没来得及歇一口气,贼九就向他汇报了突发状况。

    “人心不足蛇吞象!”

    叶羽眉头微皱,对方来意,叶羽岂会不明白。

    如今这个时代,战乱四起,群雄割据,撇开别的地方不说,单纯这郡城那就是独立的。

    根本不受任何人管辖,郡守那就相当于土皇帝一样。

    看谁不爽了,灭了谁,看谁有钱了,找个借口抢夺过来,这就是时代主旋律。

    想要在这个时代活下来,那么,拳头必须足够硬。

    正是因为这样,叶羽才会组建三个大队。

    说白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若是有人打南岗村的主意,那么抱歉了,叶羽只有全力反击。

    “让大山他们伪装成土匪,在南山附近,将那些城卫军劫下来。”叶羽稍稍思索,很快做出了决定。

    叶羽还不想和县城撕破脸。

    县城城卫军有两千人左右,就算把县城的城卫军全部灭了。

    郡城还有两万城卫军,附近五六个县城的城卫军汇聚到一起,也有一万多人。

    事情闹大了,自己南岗村将要面对三万多城卫军,即便有盔甲,锋利的兵器,叶羽也不敢说必胜。

    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大山得到命令,二话不说,带人埋伏在了南山险要位置。

    如今大山第二大队,除了叶羽给他们配备的弩箭之外,还专门配备了重弩。

    所谓重弩,也是叶羽最近刚刚研发出来的。

    正常弩箭,一个人操作,随身携带,极为方便。

    重弩不一样,那需要两个人相互协作,单纯拉开弓,那都需要两人一起用力。

    当然,重弩配备的箭,那都是大号的。

    正常弓弩射出去的箭,那也只有一百米左右,所以古代人经常说:百步穿杨。

    可通过重弩射出的箭,至少有两百米以上,甚至更远一些。

    相对而言,重弩杀伤力更大,只不过,不到关键时刻,是不会轻易动用重弩的。

    因为最近要低调,所以此次战斗叶羽并没有参加。

    “来了!”

    不远处,出现了一队人马,大山略显紧张。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大山单独指挥的第一场战斗。

    以第二大队一千人,对付两百城卫军,算是有绝对优势。

    两个中队的城卫军,为首正是收了好处的那位城卫军小队长。

    这些城卫军队伍涣散,看起来宛如散兵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