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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大公鸡的喔喔声把文清浅唤醒,她竟然一口气睡了大半天加一个晚上,现在疲惫的身体终于充好了电,感觉还能再活五百年。

    昨晚纪笠值班没回家,她心里空落落的,而此时胃里也是空空如也,收拾干净利索,便出门去医院找他,顺便还王平萍那五十块钱。

    走到那条街上,她一眼就看到老吴早餐铺换了牌匾——这个年代可没多少商铺有牌匾,顶多是窗户上挂着牌子,所以,这牌匾显得有点突兀,而且名字也挺时髦——红日餐厅。

    “这么快就出兑了,老吴办事效率可以啊。”

    文清浅本想去找纪笠一起吃早饭,可这个点估计也没啥好吃的,除去还债的,兜里还有几毛钱,吃个早餐也够了。

    于是,她一头扎进了红日餐厅,说道:“老板,有啥吃的?”

    一个瘦瘦高高、长得挺漂亮的短发女人迎了出来,一边在围裙上擦手,一边说道:“今天第一天营业,菜单还没出来,你改天再来吧。”

    这女人的语气很自然地带着刺,好像天生高人一等似的,她干得是服务业,这态度可不怎么讨喜。

    但不可否认的是,人长得确实漂亮,这么标致的美人,又会打扮又洋气,放在这简陋的店里,真是蹉跎了。

    “瞅啥呢,我都说了没吃的。”女人仍然有些不耐烦,转身进了厨房,文清浅听到了冰箱开合的声音。

    文清浅朝着后厨抻了抻脖子,看到那里摆着一台崭新的电冰箱——八十年代,家里有矿都不一定有冰箱,这简直是土豪啊。

    “厉害啊,刚开业就配上冰箱了。”文清浅继续搭话。

    “你们这儿可真落后,看到个冰箱都一惊一乍的。”

    对话中,文清浅听出她的口音很标准,一点东北味儿都没有,甚至还带着那么点京腔。

    “我叫文清浅,在前面拐角那屋开殡葬服务部的。”文清浅想着都在一条街上,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便示了个好,况且,她对这女人身上自带的骄傲很好奇——这么个漂亮的孔雀,咋落魄到开饭馆了?

    “我叫李曼红,刚来没两天,不过,你是做死人生意的,不吉利,以后恐怕也没什么往来。”女人竟然嫌弃地翻了个白眼。

    文清浅也没纠缠,转身出了红日餐厅,看着店门口停着的崭新的红色女士坤车,心里又感慨了一波——这个李曼红到底是什么来头,这么有钱?

    “清浅!”王平萍一看到她的身影,赶紧从店里跑了出来,笑盈盈地说道:“屋里烤了地瓜,快进来吃。”

    文清浅进了店里,随便找了个凳子坐下,一边啃着烤地瓜,一边打量着店里新上的鞋子样式,眼看着就开春了,她这厚棉鞋也该换成二棉鞋了,可脚准备好了,钱还没准备好。

    “你见到隔壁那女的了?”王平萍一开口,脸色明显有些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