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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渐深,明月高悬。李焕仙一脚踏出绮丽春风的大门,感受着夜间凉爽的风,深呼了一口气。

    总算从楼雁凝处逃了出来。李焕仙走,不是因为他不喜欢楼雁凝那类女人。只是今日来此青楼,李焕仙就没打算在这里发生点什么。

    毕竟,这具肉身还是童身,他可不希望他的第一次,是在这种地方丢掉。虽然前世的第一次还不如这青楼妓院……

    今日来这绮丽春风,其实只为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四个字——收买人心。李焕仙大概率要在秦国待上一段时日,可如今缺钱少粮,可用之人只有燕儿与许敬忠等七名护卫。

    久病身榻失知己,人穷志短无贤妻。穷困之人,连亲友妻儿都靠不住,又何况丫鬟仆人?虽然自己一点也不担心燕儿等人的忠诚,但李焕仙毕竟两世为人,前世作为顶尖杀手,早已看透世人薄情。

    对待人性,他坚信人性本恶,人本无心。

    但如今来到这方世界,他有必要彰显厚德,收买人心,奖励一番身边之人。至于明日使团离去,自己如何生财存活,只待明日再说吧。今天先把身旁之人的身心留住,才是最为重要之事。

    眼见目的达到,结果由于自己贪杯,差点与花魁楼雁凝搞出事端来,李焕仙不由得心中暗自检讨,日后饮酒,应秉承前世习气,万不可贪杯。虽然,今生世界的酒……确实美味!

    离开绮丽春风后,李焕仙便打算回驿站,估计许敬忠等人,还在楼中与风尘女子鏖战,但愿这些五大三粗的武人,能怜香惜玉一些,别把那些姑娘搞坏掉。

    结果刚出了妓院大门,迎面就看见秦若水一身素衣,脚边放着药箱,坐在妓院不远处的馄饨摊,一边吃着馄饨,一边看向李焕仙,眼神似笑非笑,颇为玩味。

    看着脚步略有虚浮的李焕仙走到自己身旁,秦若水开口讥讽道:“李公子今日很是威风。先是在我医馆语出惊人,后又在这青楼出尽风头。”

    李焕仙知道,自己今日所言所行,早已传遍整个咸阳城。不过这样也好,起码世人会知道,李焕仙是个贪恋女色的纨绔子弟,而非好龙阳之人。

    “秦姑娘,你也别挖苦我。我这人贪名好色,早就与你解释过了,只是你不信而已。不过,料想如今,你应该相信我喜欢女人了吧?”

    没错,做了这么多事,说了那么多话,李焕仙的目的除了收买人心外,就是要出名!他要告诉世人,他李焕仙贪名好色,只爱女子,不喜男风!

    秦若水小口的抿了一下碗中汤水,一脸淡然的说道:“我对你的私事没有兴趣,只是……你还欠我昨日登门的诊金。”

    “诊……诊金?”

    李焕仙略有疑惑,但转念便想通了,想必是燕儿带秦若水来给自己号脉,自己没给钱。随即李焕仙说道:“哦,行。得亏你是今天找我要钱,要是明天,我怕是要做老赖了。多少钱?”

    “二钱……还有,你得把这碗馄饨的钱结了。”

    “啪!”

    李焕仙掏出二钱银子拍在桌上,看着秦若水笑着说道:“寻医问诊,付钱是应该的。但这馄饨我又没吃,凭什么付钱?”

    秦若水没有理会李焕仙,而是自顾自的从药箱中拿一药瓶,从瓶中倒空出一丸丹药,放在李焕仙手边说道:“就凭你满身酒气,若不想明日头痛,就要服下这粒醒酒丸。”

    话已说完,秦若水提起药箱,便起身离开。李焕仙无奈的摇了摇头,拿起手边的药丸在鼻镜处嗅了嗅,确认没危险后送入口中,摆手唤来馄饨摊的老板,付了钱。

    用手在钱袋中摸了摸,好家伙,之前还在绮丽春风一散千金的李公子,此时手中只剩十二个铜板。唉!但愿许敬忠那边能省一点吧。

    解决了一段小插曲,李焕仙便离开馄饨摊,虽说这身体羸弱,前些日子腿上还中了箭。但李焕仙已经习惯前世的走路方式,那便是眼观八方,脚尖膛地,迅疾无声。就像夜间觅食的夜猫一般,安静非常。

    遥想当年,为练成这狗日的猫步,年仅八岁的赤龙,差点被自己那‘父亲’把双脚斩断。

    往事不堪回首,不敢再忆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