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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朝明毕竟不是原主,对这位便宜父亲并没有什么感情,说话自然毫无顾忌,也就成了原主心里话的嘴替。

    刚刚那一番话当着梁父的面说出来,让他的心中无比畅快,感觉心里的压力减轻了一大截。

    那么接下来就是给原主找一份轻松的工作了。

    原主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虽然学的是计算机专业,但实际上并没有学到什么实用的东西,这可能也该学校的教学内容有关。

    只是混了一个大学文凭而已。

    说的直白一点,就是一个没什么本事的普通人。

    梁朝明想了想,要想不受别人管辖,不受委屈,最好的办法其实就是自己开店或自己开公司。

    以原主现有的水平,恐怕就算给他一个公司,他也管理不好,那就不如开店。

    但店铺的选址也是个问题。

    梁朝明觉得,应该离开这座城市,换一座陌生的城市去发展。

    毕竟这座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说不定今天新认识的朋友,就是曾经的同学的姐姐的男朋友,或者是曾经的邻居的大姑姐的儿子。

    总会有人在,不经意间除了原主的肺管子,引起他不好的回忆,所以换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也有利于原主的心情恢复。

    梁朝明去了一趟中介,将旧房子的钥匙交了两把给中介,委托中介把房子租出去,并签了委托书,还留下了一个账号,到时候房租就直接打到这个账号上。

    反正这房子空置着也是空置着,租出去每月也能有几百块钱的收入,梁朝明是不放在眼里,但对原主来说,这也是一笔固定的收入。

    如果原主不愿意把这房子卖了,他一直租出去也挺好,房租虽然不高,但好歹每月也是一笔固定的收入。

    等到将来拆迁的时候,还能再得到一笔拆迁款。

    既然已经决定了要离开这座城市,梁朝明也不拖泥带水,很快就将自己的东西都收到了空间里,找到了物业,说明了自己要退房的诉求,请求物业帮自己联系房主。

    理由是他的手机丢了,存的房主的电话号码找不到了。

    物业对于他这个理由有些一言难尽,不过还是没有拒绝,主动帮他联系了房东。

    原主交了三个月的房租,现在住了还不到一个月,双方经过一番交涉,房主把押金退给了他,又退了他一个半月的房租。

    理由当然是没有提前说自己不租了,耽误了他往外租房子。

    梁朝明也不在乎这三百五百的,跟房东在这里纠缠也没什么意思,还是尽快离开这个位面去创业吧。

    这具身体实在是太不好用了,动不动就企图影响他,梁朝明真的是受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