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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转悠了半个多小时之后,梁朝明发现了一只野鸡。

    那只野鸡此时正蹲在高高的树杈上,没有发出什么动静,两只黑豆般的眼睛盯着不远处的梁朝明。

    其实野鸡的位置原本是很隐蔽的,只可惜它的毛太过艳丽,哪怕是在一片绿叶当中,那也是相当明显的。

    因此被梁朝明一眼就注意到了。

    随着一颗石子射出,砰的一下打中了野鸡,野鸡吓得惊叫一声,扑闪了几下翅膀,就从树杈上掉落了下来。

    梁朝明赶紧三步并做两步的跑过去,从地上捡起了野鸡。

    他可是瞄准了野鸡的头打的,因此这野鸡身上并没有伤痕,只不过原主的力气不咋大,所以那石子只是将野鸡打晕了,并没死。

    梁朝明随手薅过野鸡,一用力拧断了它的脖子,顺手扔进了背篓里。

    这只野鸡并不大,梁朝明掂着也就是有个两三斤的样子,这还是带着羽毛和内脏,这要是去了羽毛和内脏,估计也就是有一斤多的肉。

    就这点肉还不够梁朝明一个人塞牙缝的呢。

    不过,若是剁碎后放在野菜里一起煮,好歹也能给菜里加点油水。

    他倒是想再打两只,反正这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但想想原主的人设,再想想知青院现在的状况,觉得还是算了。

    尤其是现在大家伙一起吃饭,沈清秋那个恶心的女人也能吃到自己打的野鸡,他就不想动了。

    甚至还有一种想把这只野鸡也收进空间的冲动。

    不过刚穿越过来,他实在是不想吃那清汤寡水的水煮野菜,好歹加点油水吧。

    等以后了大不了他偷偷的给自己进补,或者想办法自己单独开火,最好是能搬出去住。

    至于知青队长什么的,他还真没什么兴趣,如果可以搬出去住,他宁愿把这个知青队长的位置让出来。

    要不然就算自己单独开火,都在一个院子里,他也不能吃得太好太过分。

    现在由祠堂改成的知青院,其实总共不过三间屋子,两间屋子分别做了男女宿舍,另一间屋子就是他们的灶房兼食堂了。

    院子的大小倒是可以。

    毕竟原本的祠堂是没有院子的但改成了知青院之后,就把前面的那块空地给圈了起来,当成了他们的院子。

    如果能征得大队长的同意,他很想自己掏钱盖间房,就算队里不给批地基,那他在知青院里盖一间也行啊。

    到时候一个人单独睡一间房,晚上的时候偷偷给自己进补,也不会有人知道。

    不像现在他们四个人睡一个炕,放个屁上都能闻到味,就算找到了机会,吃点什么东西,这群狗鼻子都能给闻出来。

    除非吃完了就刷牙漱口,但就算是那样,那薄荷味也会被闻出来的,所以真心不方便。

    说实话,梁朝明宁愿自己穿越到的是古代世界,也不愿意穿越到这种年代世界,实在是做什么都不方便,而且还有诸多忌讳,一句话说不着,说不定就被人给举报了。

    更何况是做点出格的事了。

    一个不注意,就是一口大锅吧唧扣头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