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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手写这本书之前,其实主线在我脑中还是挺清晰的。

    一个有些衰的小人物通过寻宝系统走向人生巅峰的故事。

    很烂俗,似乎也没有什么新意。

    但我却想把它写出一些不一样的感觉。

    在写作这件事上,每个动笔的人或许都会自我感觉良好,进而认为自己与众不同,最后被现实狠狠的打脸。

    那些像是弱智一样的文章竟然会有那么高的热度,我感觉所处的世界有些玄幻。

    可反观自己的作品,呵呵,我好像连弱智都不如。

    这时候我往往会安慰自己,本来也没有抱多少期待,看淡一些啦。

    夜深人静时,意难平还是会有的。

    这就让我发现一个规律。

    跟着感觉走这种事果然不是很靠谱。

    主角不装逼,没意思,不开金手指,无趣,剧情也崩了,彻底塌房。

    写作是我的爱好没错,好在并不是我的主业。

    如果西北没有沙尘暴,我喝西北风都喝不饱。

    这也更让我知道了写作,尤其是写长篇时,大纲的重要性。

    不排除有脑思维发达的像是施瓦辛格肌肉那样的大神。

    可显然我并不是。

    所以认清自我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

    但有时,我又是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性格。(呵呵,有时候撞了南墙也不一定会回头)

    自负在有能力的人身上是优点,在眼高手低的人身上无知者无畏。

    你猜我是哪一种人。

    不好意思,猜错了,我两者都不是。

    在写作上我没有很强的能力,这点我不否认,但也不算眼高手低。

    为什么呢?

    如果我眼高手低,这本书不会写到四十多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