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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可望着社长带来的一个男同事,文质彬彬的,穿着也时尚,竟然穿的是一件皮夹克。

    跟李晨礼貌性的握了一下手,郑可就闻到对方身上一股烟味。其实杂志社的人看稿子,有时候也自己写稿子,男同志的基本都抽烟。

    李晨的手指甲都是偏黄的,不过对方在介绍一下自己的作品的时候。郑可也的确是有点佩服对方的才气,比她写的文章语句的运用方面深多了。而且看社长的意思,这以后工作的话,就是让李晨来带带她了。

    收拾了一下东西,郑可就要跟着李晨走了,而李晨十分热情的要帮她提行李,绅士风度也是很不错,郑可也十分礼貌的道谢了。

    杂志社的员工宿舍不远,那种传统的建筑楼房,房间是那种内外屋的形式。没有厨房的,但可以自己买一个煤炉做点饭菜。

    而这边的宿舍是有床有书桌书柜的,这可能是杂志社的一种福利吧。很多厂里要是有职工楼,基本上都是啥都不配的。

    这边可能是没人住的原因,灰尘比较大,要擦洗一下才能入住。而现在还早,收拾一下不难,晚上是可以入住的。

    李晨很热情的在帮郑可收拾,并且在还在聊郑可之前发表在他们杂志社的文章。收拾房间的话,郑可是真不需要李晨帮忙,并且暗示几次了,说她一个人可以慢慢来。但李晨有点脸皮厚,不走呀。

    只不过谈到自己写的文章事情,郑可也的确感兴趣,想听听别人的见解。这一聊,就聊了不少时间。

    “郑可,这天色不早了,你这第一天来我们杂志社报道,我请你去吃饭吧,咱们杂志社附近有一家烤鸭店,那边的鸭子味道很不错。我请你吃烤鸭吧。”

    “不用,这太破费了,我今天晚上还约了我朋友,今天晚上一起吃饭的。这都这样晚了,我得赶紧去了。”

    “郑可,伱在江城这边也有朋友?”

    “嗯,是我同学,她跟一样,一起来的这边,她在报社实习。”

    “报社呀,那可没咱们杂志社好。既然这样,那就不打扰了,对了,明天早上我过来接你吧,带你去尝尝咱们江城的特色早餐。”

    “不用了,我今天晚上不打算住这边,要添置点东西再过来这边住。”

    太热情了,郑可突然有种感觉像是在学校的时候,那些男同学想跟她交往的感觉一样。这李晨的确是很优秀,身高才学都不错,但都在杂志社工作好几年了,一看年龄就不小,虽然没问,也没兴趣问,但从工作时间和长相大概能推断的出来,最少是二十六朝上了。

    杂志社附近就有一家招待所,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想去离火车站近的那家招待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