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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代的靠山屯别说路灯了,就是连电都还没通,天黑下来后,只有偶尔一些人家传出来一点昏黄的油灯光亮,大多数人家是一点光亮都没有。

    油灯也是要花钱的,没有什么事情,多数人家到了晚上基本上都是直接睡觉的。

    像知青点晚上还点灯聊天的行为,在村里人眼中就是不知道省钱的浪费行为。

    不过这样的情况对李弘文来说正好,这样就没人看到他去队长家了。

    做为屯子的大队长,赵大山家的条件算是拔尖的,不仅房子是砖瓦房,屋子里也亮着灯。

    “赵队长!”

    站在门外李弘文喊了一声。

    “哎?谁呀?”

    院子里的人听到有人喊,传来一声回应,然后很快从正屋出来一个人,正是赵大山。

    “赵队长,是我!”

    李弘文见赵大山出来了,冲着赵大山招招手。

    “哦,李知青呀?这么晚了有什么事么?快进来快进来。”

    赵大山凝神辨认了一下,认出了李弘文,伸手招呼李弘文进来,此时李弘文才迈步进了赵大山家的院子。

    虽然院门并没有闭,但他还是礼貌的等主人邀请他才进入。

    “今天上山抓到了两只兔子,就想着给赵队长打打牙祭,正好也有事想请赵队长帮帮忙。”

    进了门,李弘文扬了扬手中的兔子笑着道。

    “哎呀,来就来吧,还拿这个干什么,你留着自己吃就完了,拿回去!拿回去!”

    看到李弘文手里提着的兔子,赵大山态度可比刚才好了不少。

    “留了留了,晚上我们知青院就吃的炖兔子,你看我这肚子,现在还圆着呢!”

    赵大山客气一下,李弘文可不会当真,一边说着一边就把兔子塞到了赵大山手里。

    “哎呀,你这太客气了,行吧,这回叔就收下了,下回可不能这样了,听到没有!”

    赵大山顺势接下兔子,称呼也在不自觉中变了。

    一个兔子,虽然肉不多,但好歹也是肉不是,虽然他家生活条件比其他家好一些,但肉也不是天天能吃到的。

    “来,进屋进屋,老婆子,给李知青倒碗水,你们几个,没看见来人了么?都回自己屋去!”

    这手提着兔子,这手拉着李弘文,赵大山就往正屋里走,还没进屋就把屋里其他人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