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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出周成不高兴了,白玫瑰立马换了一个脸色,一脸委屈与不忿的走到周成身边拉着周成的胳膊就摇了起来。

    这让一旁看着的几人都不禁互相看了一眼,这以后的日子看来热闹了!

    周成,白玫瑰?

    李弘文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眼前两人,因为这两个名字以及靠山屯的名字凑到一起,让他想起了前世的一本书,叫什么我成了年代文里的恶毒女配,还是叫变成恶毒女配的我转身就把男主给踹了。

    具体叫什么名字他记不太清了,但是这个周成和白玫瑰他有印象。

    前世的时候,他媳妇,一个在殡仪馆上班的,是的,殡仪馆,他开纸扎店,他媳妇在殡仪馆,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媳妇爱看这类女频年代文。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老是跟他念叨她白天上班的时候,在骨灰堂没人的时候看了什么。

    这个周成和白玫瑰就是穿越前他媳妇正跟他说的一本年代文。

    好像是说这个白玫瑰在来到靠山屯后,因为与村里某个大婶吵架,被失手打晕后被后世一个携带农场空间的人穿越。

    穿越后的白玫瑰没了之前满眼都是男主周成的样子,开始远离男女主,与村里某个糙汉过上幸福快乐日子的故事。

    不过,李弘文不能确定的是,自己这个书到底是白玫瑰穿越为女主的那本,还是原女主男主斗恶毒女配,双双高考离开最后致富的那本。

    另外他记得这个还没到来的女主好像也是个重生者,带着一个不大的小仓库,里面囤了不少的物资。

    想到这里李弘文心里就不平衡了,怎么人家都有金手指,就自己没有呢?

    凭啥呀?

    不管是什么,给自己来一个都好,自己不挑!

    “你们先去上工吧,我跟彩霞把他们带回知青点就过来。”

    王爱国在李弘文回想书中情节的时候,帮白玫瑰提了两件行李,跟马彩霞两人带着三人就往知青点走去。

    “这以后咱们知青点可热闹了,我看这个白玫瑰可不是个好相与的人,而且她居然光天化日的跟那个周成拉拉扯扯的,都不知道避人,啧啧啧!”

    几人一走,孙小凤就一脸八卦的对着几人小声道。

    “这刚见一面,你也不要说人家,人白姑娘可能就是刚到这里有些不适应,得适应了就好了。”

    只是她的话,并没有得到众人的附和,李弘文是想着书里的剧情,王招娣本身就是个不爱说话的主,而一眼就被白玫瑰吸引的史爱党则回头看着远去的白玫瑰背景反驳道。

    “哼,娇里娇气的,适应?我看永远也适应不了!”

    孙小凤撇撇嘴。

    “白姑娘长的跟个天仙似的,娇气一些也正常,看来以后得多帮白姑娘干干活,不然这样娇滴滴的人可受不了这里的苦。”

    更让孙小凤不爽的是,她的另一个跟班马彩民也是一幅被勾了魂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