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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当一车车的物资驶离伦敦城的时候,唐王个人还是颇为感慨的。

    中世纪的强盗算什么啊,我们这才是真正的强盗啊!别金钱武器一类的贵重物品,就连王宫里用来装饰的烛台都被唐军一个不留的全部扫荡干净。

    床啊,蜡烛台啊,锅盆碗刮啊统统都被搜刮的一干二,更不用提他们的国库和武库了。当唐军全部拔营离开的时候,伦敦内堡就只剩下一个空架子,里面已经完全空了。

    “唐王殿下,一切事宜都准备妥当。我军三分之二的车队已经出发,请问您打算现在启程吗?”

    一名御林军出现在唐王的身边。

    唐王没有立刻回应。而是用充满了惆怅的眼神看了眼城堡。老实,他可是真心舍不得离开啊。

    伦敦,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城市现在已经是唐军的掌中之物。如果将它占领的话,那么唐王就可以立刻拥有一座堪比唐安城同等规模的城市。这就相当于他在这个世界里终于打下了第二个地盘。可是就现在的情况而言,唐军区区八百将士就想要同时维持两座城市的安防,不论从人数还是补给上都太吃力了。

    老实其实咬咬牙唐朝还真不一定吞不下一个区区的伦敦。可不是唐王不想要,而是这个伦敦实在是个烫手山芋。

    伦敦不仅是名义上的英格兰首都,更是三族出海的毕竟之路。倘若在和平年代这里就是一个市场潜力无比巨大的新兴大城。可是如果将这份潜力放到战争年代,那就是不折不扣的催命符了。相比起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路途遥远,以及居民稀少。伦敦在公元1180年-公元1450年总人口曾今超越四十万,整个英伦三岛上没有任何一个城市可以和伦敦的容纳量相提并论。

    所以伦敦几乎是兵家必争之地,英格兰人不会坐视自己的城市被人攻破而不回夺的。比如,如果就算唐军吃下了伦敦城。可是接下来要如何应对从四面八方赶来的英军援军呢?不远的,光是东南方向的三千英军此时已经启程。还有等到诺克兰公爵回到昂热后,多的不一万人的部队他绝对能够凑足。

    到那个时候,难道让我大唐放下一切用手头的资源去和英军死磕?那就太划不来了。

    所以比起将这个烫手的山芋给吃下去,倒不如尽可能榨干它的最后一价值,然后迅速的走人来的潇洒。

    当然,按照唐王的性格典型的就是吃人不吐骨头,所以他不可能将一座完好无损的城市再度双手奉还给英军。

    “唐吉费斯等人呢?”唐王向御林卫问道。

    “禀大人,他们已经在路上了。可能是因为他们不愿意看到接下来的一幕,在快马加鞭的情况下,此时应该已经在五里之外。”

    唐王头。这样也好,省去唐吉费斯那家伙会对自己感到自责和怨恨了。

    “嗯,那就动手吧。”

    御林卫听到命令后却保持了一段沉默,他并没有立刻动手。只是站在那里,看起来似乎有些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