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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

    那年盛世华刚过四十岁,是一家国有商业集团的总经理,自己做老板还是后来国企股份改革的结果。他的妻子虽不再工作,却是支撑他的事业最重要的因素自然因为手握重权的老丈人,才保证仕途一路畅通无阻,从80年代一家小工厂的技术员,调到外贸公司做部门经理,直到现在令许多人羡慕的位置,还有被提拔为更高官衔的可能。

    那年春天,单位司机载他去郊外办事,经过荒凉偏僻的南明路,看到路边有个小杂货店。那时盛世华的烟瘾很大,刚好身上的香烟抽完了,便让司机停车去买包烟。杂货店门口对外敞开,司机进去买烟时,盛世华透过车窗,恰巧看到了女店主的脸。

    刹那间,他的眼睛被定格,那张脸深深映入心底仿佛时空错乱,回到十四年前,那个山高路远的小县城,第一次与她相逢的时刻。

    还记得1981年那个遥远的清晨,西北的春风并不似杨柳拂面,而是吹来漫山遍野的黄沙。有个年轻女孩裹着一条紫色丝巾,艰难地穿过县办工厂的门口。忽然又一阵狂风袭来,女孩裹得严严实实的丝巾,竟然整个被吹到了天上。在充满黄色沙粒的空气中,丝巾如同一条紫色的彩带,更像一幅荒芜中涂抹绝色的油画。

    二十六岁的盛世华,用毛巾包着自己整个脑袋,像个阿拉伯人只露出一双眼睛,痴痴地盯着那条飘扬在天上的紫色丝巾,接着才是那个慌乱地跳着想要抓回丝巾的女孩。最后,丝巾挂到了一棵大槐树上。女孩抱着树干爬不上去,狂风打乱了她的头发,街上半个人影都没有。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蒙面男子,身手敏捷地爬上了大槐树上,轻松地摘下了那条紫色丝巾,送回到几乎要哭出来的女孩手里。这时,他才看清了女孩的脸,一张沙尘暴肆虐也无法掩盖的脸,一双黄沙遍地却难以干涸的眼睛。已在此插队落户多年的他才相信最严酷的沙漠里,才能开出最迷人的花。

    狂暴的风沙让人张不开嘴,她感激地连连点头。这条丝巾虽然质量一般,却是那年头极度珍贵的上海货。这是她爸爸在省城做了两年建筑工攒下来买给独生闺女的生日礼物,当地妇女裹头的通常是土布或毛织的围巾,从没见过这种颜色和材质的东西,倒也配得上这张天生丽质的脸蛋。当她重新戴上这条本该出嫁时才戴的丝巾,他却摘下包裹整个脑袋的毛巾,露出一张戏文里才有的英俊的脸庞。

    他先是爱上了这条紫色丝巾,然后爱上了这个十九岁的女孩。

    然后,他离开了她。

    然后,他差不多遗忘了她。

    然后,他重新记起了她。

    不,不可能啊,她怎会在这里?怎会如此年轻?时光像在她的脸上凝固,而他却已步入中年......

    司机带着烟回到车里,盛世华却自己打开车门下来,缓缓来到女店主面前。

    她也看到了他。

    她的眼睛也被定格,时光流逝了十四年,仍然牢牢记住他的脸,时常在梦中见到这张脸因为,她的一生,也只爱过一个人。

    盛世华与许碧真就这样重逢了,重逢得如此平凡如此市井,就连一点点传奇与戏剧色彩都没有。

    她哭了。

    她等待这一天已经十四年了。在她来到上海的这些年来,也一直期待这么一天,能在某个街头邂逅她爱过的男人,邂逅她的儿子的亲生父亲。

    就在重逢的这天夜里,她和他在郊外的宾馆度过了一夜。

    虽然,当年是盛世华对许碧真始乱终弃,但她一直对负心郎痴心不改。他也明白十四年前是自己太无情,便竭尽全力弥补过错。他利用自己的权力与社会关系,替她摆平了许多烦恼,比如工商税务卫生的检查和纠缠,比如地面上小混混和黑社会的骚扰。他想让她单独搬到市区金屋藏娇,但她不愿放弃小店,经营了那么多年,倾注了太多心血。他们总是在郊区的高级宾馆幽会,尽量避免在南明路附近,特别是绝不能让他的妻子知道。

    他发现她与十四年前相比几乎没有变化,竟比当年的少女更有成熟魅力,他无法克制对她的欲望,就像她也无法克制对他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