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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依法办理,很简单也很容易。

    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尚处于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

    因此,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

    所以,直接将这孩子送回家,批评教育,让家长赔点医药费就完事了。

    可这样做,黎局长不会满意,自己的前程就毁了。

    按领导的意思办,也能办,那就是做假卷宗,违法更改这孩子的年龄,黎局长似乎就是这个想法。

    违规违纪、添油加醋,弄点假材料他可以做,但是违法的事他不想干。

    尤其是对待这个天真无邪,在这个案件中应该属于见义勇为的少年,他无论如何也下不去手。

    况且,即便按照黎局长的指示去办,自己也未必有什么好果子吃,无人追查则已,一旦追查起来,黎局长那人的秉性和作风,绝对会一推六二五,所有的责任都是自己担着,同样是自毁前程。

    审讯室里,没人说话,气氛十分的尴尬。

    刘处长在低头思考,在衡量利弊,在做着艰难的抉择。

    助理兼书记员无事可做,无聊滴摆弄着签字笔。

    石全打量完整个房间,谁都不理他,也开始感到无聊起来,没什么可玩的,手铐成了他的玩具。

    “这东西结实不?”石全在暗自琢磨着。

    他稍稍用点了力,试图将手从拷环中脱出来,可没成功,手还有点疼。

    “还挺结实的,再试试。”

    为了不弄疼自己的手,他用上了功力,也就是一点点功力,他不敢太过用力,怕把这东西弄坏了。

    他双手用力,慢慢一拉,拷环很结实,依然没有变形。

    然而,被他忽略的拷链被拉断了。

    “完了!给人家东西弄坏了。”

    拉断了拷链,石全有点害怕,是怕让他赔钱!

    他连忙将分开的双手合在一起,装作双手依然被烤着,抬头望天,一脸的无辜相。

    恰在此时,刘处长突然抬起了头,看向石全。

    他终于想到了一个万全的办法,既不违法,又不得罪领导,还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保护一下傻子神童,一举多得。

    具体办法就是拖字诀!

    依法正常审理,做卷宗。

    这孩子既不放,也不送看守所,就在分局关押几天。

    至于超过规定时间关押,解决的办法太多了。

    虽然也是违规,但总比违法要强。

    等黎局长气消了,自己再向他汇报一下案件的难点,说明利害关系,或许局长大人就改变了决定。

    有了主意,刘处长的心情由阴转晴,愁容尽散,表情也变得轻松起来,和善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石全”

    石全是顺毛驴,人家客客气气,他也不愿意找麻烦,况且把人家东西弄坏了,态度要好些才行。

    他同样是面带笑容,爽快应答。

    “多大了?”

    “挺大了,都13岁了。”

    领导终于开始审问,助理连忙开始做笔录。

    ...................

    询问是按流程进行,问完无关紧要、事实清楚的事情,刘处长开始问起关键所在:

    “那些蟑螂是你饲养的吗?”

    “那些蟑螂?”

    “在你床下鱼缸里的。”

    “是我养的。”

    “你是如何操纵它们咬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