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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到对方不回答,斗篷人走到了窗台边上,他笑着问道:“艾莎小姐,听说你不是第一次来红玫瑰庄园了,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同?”

    艾莎回答道:“多了你们。”

    斗篷人摇了摇头,解释道:“不不不,你看这些人的眼神,这些女人的眼神,她们攥着双手,兴奋又害怕,兴奋的是看到了外面看不到的厮杀,害怕的是人类会败给野兽,人们看戏喜欢将自己代入到角色中,除非是变态,应该很少会有人代入野兽的角色吧!”

    “所以呢?”艾莎问道。

    “所以以艾莎小姐的经验来看,你认为谁会赢呢?”

    艾莎走到斗篷人身旁,说道:“这个男人不是野兽的对手,双方实力差距太多了。”

    确实,在男人失去武器的时候,叶执笔用荷鲁斯之眼查看双方的实力差距几乎达到了两倍,这种情况下想要活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

    只听见斗篷人嘴里轻轻念着晦涩的咒语,此时台下的男人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居然将猛虎掀翻来,男人低着头,发出了野兽般的嘶吼,感觉隔着几十米都能听到他澎湃的心跳声和血液在血管里穿梭的声音。

    台下的男人脸上出现了许多裂纹,裂纹中不是血液,而是熔岩一样金色的蒸汽,他的眼睛中充满着血丝,身上的毛发都炸了起来,肌肉更是以一种夸张的速度隆起,但是男人的生命也在以极快的速度消耗着。

    刹那间,叶执笔忽然觉得自己的左眼也开始蠢蠢欲动了起来,随着黑甲的一声低鸣,左眼又安分了下来。

    “这是怎么回事?”艾莎问道。

    明明男人已经快不行了,却突然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暴起,身体素质提升了一大截,现在居然能够跟猛虎近身肉搏了,看得台上的少爷小姐们血脉膨张,对着下面疯狂扔金币。

    欣维尔惊叹道:“就算是进化者也没有这样夸张的能力吧!一个普通人怎么会这样?”

    “哈哈哈。”斗篷人笑着说道:“这不是普通人的力量,而是一种共生生物的力量,能够让手无寸铁的普通人也能够跟魔兽对抗。”

    艾莎警惕地问道:“既然以前没有用过这东西,说明副作用很大吧!”

    斗篷人说道:“没有多少副作用,我说了只是共生而已,宿主随时可以脱下或者穿上,就像衣服一样,不信你看。”

    台下,男人居然徒手将一只即将变成魔物的猛兽给生撕了,而他似乎也已经筋疲力尽,身上的裂纹逐渐消失,男人躺在地上,胸口硕大的肌肉上下起伏着,这时工作人员从升降台出现,将男人扶起来,并且举起了他的双手,最终男人在欢呼声中谢幕。

    “这绝对不是共生关系,是寄生!”叶执笔心想道。

    叶执笔是有黑甲的威胁存在寄生生物才不敢入侵他的身体,一个普通人不可能和寄生生物和平共存,要么是男人已经被寄生生物控制了,要么寄生生物现在正被斗篷人控制着,况且会在战斗中吸食宿主生命力的存在也不是什么善类。

    “人们总是喜欢看胜利的画面,但是又不能太过无聊,为了满足她们的自尊心和认同感,我们可是费了不少功夫。”拜伦说道。

    “你赚了多少钱?”艾莎问道。

    “比以前的戏台班子多了几十倍,但是跟达科特家族比起来还是九牛一毛。”拜伦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