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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嗤”

    随着一阵青烟散去,最后一具活尸已经被体内的火苗烧成了灰烬。

    贺家村,村口石碑处,十数名身着青衣的男子正在周边屋檐,地面,墙头处错落有致地站着,对周边环境巡视警戒着。

    夜色已深,北境的风显得有些喧嚣,吹得他们的衣袖猎猎作响。

    路碑下,叶宜中和李辑正蹲在一具烧成灰烬的活尸面前,李辑蹲着伸出手在那堆灰烬里使劲扒拉着,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你在翻什么,都是我大梁的百姓,虽然成了活尸,也不该如此糟践他们。”

    叶宜中微微蹙着眉头,用衣袖捂着嘴蹲在一旁看着正在灰烬里正掏得不亦乐乎的李辑。

    李辑的动作太大了,弄的尘土飞扬,而他自己似乎一点都没感受到,虽然他的青衣被弄的脏兮兮了,连里面的白袍都染上了灰尘。

    实在太邋遢了,我为何会和这种人成为同僚,叶宜中额头青筋浮现,眼角不断的抽搐着,可以体会到他忍的有多难受。

    “哈,找到了,你看!”

    李辑突然高兴地喊了一声,从灰烬里掏出了一个碧绿色的东西,也不管上面沾了多少泥土,直直一把伸到叶宜中脸前。

    叶宜中一下子瞳孔的放大了,一言不发,“唰”一个闪现,出现李辑三丈之外。

    “真是粗鲁,你可不可以..”叶宜中一拂袖,望向李辑那边,却发现原地哪里还有李辑的身影。

    糟了!

    叶宜中神经一下子紧绷起来,一转身,李辑正站在他身后,一脸坏笑地伸出那只满是尘埃的手掌拍了拍他的肩膀,还轻轻的揉了几下,一下子一个灰蒙蒙的手印就留在叶宜中那崭新的青衣上了。

    “哎呀,叶指挥使的御步越发精进了呢,我差点没跟上。”李辑嘿嘿笑道。

    “李辑,一把年纪,你也是个指挥使,能不能有个指挥使的样子。”

    叶宜中倒退几步,连忙从怀里取出手帕使劲擦拭着被李辑弄脏的地方。

    “哎,你这人啊,什么都好,就是这个爱干净的怪癖让人受不了。”

    “爱干净是好事,不是人人都像你这么邋遢。”

    叶宜中头也不抬,还在使劲擦着,结果越弄越脏。

    “那也不能像你这么过分吧,我觉得吧,你这是病,得治。”

    “算了,不与你计较,说吧,你刚刚掏出的是什么?”

    叶宜中发现,这是真的擦不干净,干脆放弃了,直接心里觉得实在别扭,总感觉肩膀那处脏的地方像是被活尸咬了一样,周身不舒服,只能赶紧回到问题上不去想它了。

    “见过这个东西吗?”

    李辑收起坏笑,递上了刚刚从活尸灰烬里掏出来那件通体碧绿的物件。

    “这是...碧玉蝶?!”

    叶宜中双眼微微睁大,显得有些讶异。

    “碧玉蝶,四年前突然有个传闻说这东西是能活死人生白骨的神物,产于已经灭亡的西域曼陀罗帝国。

    然而在传闻传出后不久,一个自称来自西域的胡商就带它进入了大梁都城,当时引起整个都城轰动,无数达官贵人都趋之若鹜,都想见识一下这传闻中的神物。

    由于此物极为稀有,当时胡商身上仅仅存有三只,为了保护这三只碧玉蝶,护送胡商那上百人的卫队,最终能活着进入大梁的十不存一。”

    “最后这三只碧玉蝶,本来胡商想全部献给官家,但官家只要了一只以作观赏,其余两只留给了胡商

    那胡商便拿去拍卖,当时被两名巨贾拍下,其中一位巨贾已经年逾六十,百病缠身,半信半疑地服下碧玉蝶后,一夜之间,这位巨贾不但百病尽除,而且容光焕发,满头白发变青丝,恢复到了中年模样。”

    “虽然没有活死人生白骨这么神乎,但也是不可多的灵药,那一次之后,碧玉蝶便名动大梁,胡商也被陛下赐予官身,胡商深感天恩,跪地痛哭,并向官家保证,此后每年必定献上三只碧玉蝶以谢官家赏识。”

    “所以”李辑望着手上的碧玉蝶:“你说,这又不是西域,北境可从来没听说过也有碧玉蝶。

    而且,我是看着这个活尸身体自燃后凝结出的这个碧玉蝶,方才还以为是我看花眼了,现在看来,这东西不是西域的,那个胡商有可能在说谎,至少他没说实话。”

    “如果这碧玉蝶果真是活尸所化,你在北境也有半年之久了,这半年你都不曾发现?”

    叶宜中蹙着眉头看着这只碧玉蝶。

    “说实话,这半年,被我葬送的活尸不下千只,我的确没有见过,今晚是第一次看见。”李辑摇了摇头无奈道。

    “如此说来,这碧玉蝶并不是每只活尸都能化成,而是特定的活尸才会有碧玉蝶。”

    叶宜中想了想:“这三年来,每年那胡商总能按时上贡碧玉蝶,若是这碧玉蝶只是有概率出现在活尸上,那么,那胡商有么就是有别的方法培育出碧玉蝶,要么...”

    “就是他有一支武装长期在北境帮他大量捕杀活尸来获取碧玉蝶。”李辑搓着下巴思索道。

    “能够长期捕杀活尸的武装,而且还不能被人发现,北境之内,只有吾威城的神武军,还有...”

    李辑和叶宜中瞬间醍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