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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上,谢家的护卫,押着巴德顺、王巧儿和邓富贵三人。

    一路上,护卫都在吆喝:“此三人偷盗郡主之物,游街示众,盼大家引以为戒,莫干这丢人行径,给亲朋蒙羞!”

    百姓们指指点点。

    “哟,那不是巴老爷吗?”

    “偷东西的事都做得出来,真是活该郡主抓他们游街。”

    “旁边那是巴德顺的儿子吗?”

    “那不是他亲生的,是他姘头带着别人的儿子,嫁到他家去的,听说那孩子抛弃生父,已经认巴老爷做爹了。”

    众人顿感可耻。

    王巧儿立刻成为了他们口中,攀炎附势、水性杨花的女人。

    几根烂菜叶砸来,落在王巧儿的头上。

    邓富贵一急,顿时上前,将王巧儿护在身后。

    红着眼警告路人:“不准欺负我娘!”

    邓大叔在人群中,看见这一幕,心彻底冷了下去。

    就算知道王巧儿做错了,邓富贵还是愿意跟着她。

    邓富贵,已经不是他的儿子了。

    邓大叔转身,黯然离开。

    后来,沈宁宁听说,巴德顺偷了她的东西,为百姓所不容。

    在京城里待不下去,只能卷铺盖,带着一家老小回老家去了。

    王巧儿和邓富贵也跟着他离开。

    老村长知道后,倒是大哭了一场,说着:“这辈子都见不到富贵了。”

    反而邓大叔心情不受影响,还安慰了老村长几句。

    “爹,您还有我。”

    天气愈发寒冷了。

    苍穹阴沉,寒风凛冽地肆虐过沧云国的土地。

    很多人家的木柴烧完了,就想着上山砍树。

    但之前的雪灾,让山上的树木冻得坚硬如石,还里里外外都湿了,根本做不了干柴。

    好在,朝廷马上开放了一次赈灾,赠送烧火木垛,以及米面。

    让百姓们得以喘息。

    更听说是一位神秘的江南女子所捐,坊间提起这位姑娘,都难免夸她慷慨。

    沈宁宁去参加陆绍元生辰宴这日。

    刚走到狼山下,却见墨凌危从马车上下来。

    年少的太子一身玄色的裘氅,黑狐绒衬的他眉眼疏冷俊朗。

    在看见沈宁宁的一瞬间,墨凌危扬眉,薄眸中神色熠熠。

    “这么巧,专门来接我的?”他淡淡的笑。

    然而,还不等他高兴。

    陆家的马车就从身后赶来。

    陆绍元探着头,朝小家伙招手:“我来接你了,沈宁宁!”

    墨凌危神情顿时一冷。

    蹲在沈宁宁身旁的黑狼王,看了看墨凌危,又看了看陆绍元。

    狼瞳里翻滚着不耐烦。

    这两个臭小子又来了。

    待陆家的马车停稳,陆绍元看见墨凌危,有些惊讶。

    “太子殿下怎么在这?”

    “我不应该在这么?”墨凌危语气冷冷。

    他薄眸转向沈宁宁:“你们二人,约好的?”

    小家伙提着一盒生辰礼,哒哒走过来。

    “哥哥,我刚刚还没来得及说呐,今天是陆绍元的生辰,上次孟夫人专程来邀请我,我就答应啦。”

    “喏,陆绍元,这个是我给你准备的生辰礼,祝你生辰快乐!”

    陆绍元接过来,打开盒子一看,竟然是四个拿红绳绑起来的人参!

    他颇为惊讶:“这么好的人参……看起来得有上百年了。”

    “沈宁宁,你这个是从哪儿得来的?”

    小家伙唔声道:“山上随便挖的。”

    陆绍元瞪大了眼睛。

    狼山竟是这样的一块宝地?

    随便挖就能挖出四根全须全尾的百年参!

    陆绍元回过神:“咱们快走吧,赶去办宴会的庄子还要半个时辰呢。”

    沈宁宁正要点头,忽然余光瞥到,墨凌危浑身气息冰冷地看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