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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一下!”

    谁知,脚还没落下,就又被喊住了。

    这声音不是侯爷的,透着少年人特有的憨厚青涩。

    陈志一阵烦躁,等转身看清是谁,便恼怒问道:“你又要做甚?”

    都是这小子惹的祸,他对他没有好脸色。

    只听高壮少年急声道:“陈将军莫怪,我是想给你这个。”

    说着就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递过来:“这是那两匹马中一匹马身上的毛,是不是让那些狗儿闻一闻,就能找到人了?”

    他走南闯北,常听别人讲事。许多去过关外边民之地的人曾经讲起过,说那边儿的人上山打猎就是用狗找猎物的。

    恰好他刚买的马胸口处有一撮白毛,他喜欢得紧,便把白毛处剪下一小片儿来,装进布袋里,想让他娘给他缝一个荷包带在身上。因事多,都还没来得及说,便一直装在身上,此时拿出来也不知道用不用的上?

    陈志眼睛便是一亮。这倒是个好办法。

    他们的行猎犬本就是仿照着南边儿那些山民们的法子一样养着的,平日里也有过训练,有了这缕毛,若是能用上倒是正好便宜。

    他就要伸手接过布袋。

    谁知却听得侯爷低沉声音:“先去点兵不迟。”

    陈志忙收回伸出的手,抱拳一施礼大步跑走。倒是他糊涂了,此时事急,哪里还有功夫耽搁在这里婆婆妈妈?

    齐胜也是连忙讪讪地把布袋又收回来,暗骂自己一声‘蠢货’。

    郑修当即又回头吩咐四顺:“你拿我的名帖速去见李鹤,就说此为侯府家事,其余事我自会与陛下分说。”

    “是,奴才这就去。”

    李鹤是京兆尹,官位比王州令高半阶,不单督管着京城上下,还兼且辖制着城卫所,要想顺利寻人,没有他的同意是万万不能的。

    四顺倒是半刻不迟疑,拔腿就跑进书房去拿名贴办差。

    郑修不再说话,大步向前走去,不远处早有小子牵着一匹高头大马等在那里。

    郑修翻身上马,打马即去。

    齐胜连忙跑着跟上,紧紧缀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