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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之下,清冷的月光洒在温斯臣的身上,他腰杆挺得笔直,说出这样一番话,于凌瑶立即对他肃然起敬了。

    这年头,能抵挡住金钱和美色的男人不多,温斯臣将来必成大事!

    “好!”于凌瑶竖起了大拇指,“我支持你,凭自己的本事还债!”

    温斯臣轻笑一声,不再言语,只是看着远处漆黑的农田。

    于凌瑶一阵狼吞虎咽,吃完后来不及擦嘴,就要去看温叔叔。

    温斯臣走在前头,她跟在后头,路灯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走路大概五分钟,就到了温家。

    白天宾客多,于凌瑶没来得及打量这栋房子,这会儿夜深了,虽然光线暗,但借着月色还是能看出一二。

    屋子很老旧了,墙面已然斑驳,进去是堂屋,东西两边各有一个房间。堂屋被布置成了灵堂,墙上悬挂着一张黑白照,是温叔叔生病前的模样,长得还挺帅气的,就是和温斯臣不怎么像。

    都说女儿像父亲,儿子像母亲,这一点在他身上倒是体现出来了。

    灵堂里的气氛沉重,于凌瑶抬头望着墙上的黑白照,忍不住又流泪了。

    眼泪一流就止不住,她低声抽噎着,想起温叔叔对自己的好,情绪更是崩溃。

    温斯臣始终站的笔直,凝神望着墙上的黑白照,耳边是于凌瑶的哭声,竟没觉得聒噪。

    过了有二十来分钟,于凌瑶的情绪缓和了一些,“我想留下守夜。”

    为过世的亲守夜是规矩,他们家的宾客居然都散尽了,只留了温斯臣一个人。于凌瑶其实也觉得奇怪,但人家的家事不好多问,不如自己留下来,让温叔叔走得没那么孤单。

    “我送你回去,回头我再来守夜。明天去殡仪馆火化,你就不必到场了。”

    “可是……”

    于凌瑶话没说完,就被温斯臣给打断,“别可是,我妈不会让你进去的,不想难堪,就听我的。”

    于凌瑶作为外人,确实不好参与进来,而且他妈妈心里有更合适的儿媳妇人选,要真是闹起来,最难堪的只能是她。

    虽然舍不得温叔叔,但终究还是要告别的。

    于凌瑶一直待到后半夜,才舍得离开,温斯臣开车送她。

    回去后也是一夜未眠,第二天顶着个熊猫眼到工作室。

    于凌瑶从小就喜欢画画,而且很有天赋,但不敢告诉舅舅舅妈,怕他们把自己的梦想掐灭在摇篮里,只能自己背后偷偷努力,也算是没有白费。

    大学的时候就兼职画画,小有名气,微博有七八十万粉丝,毕业后更是把重心都放在了画画上,事业上也算有了点起色,一年能挣二十万左右。

    可即便一年能挣二十万,也需要不吃不喝十年的时间,才能在北城买上一套小房子。

    她也不敢告诉舅妈自己的真实收入,就说在安宁病房上班,一个月挣六千,给家里三千生活费。实际上,自己偷偷租了一间房子,装修成工作室的样子,平日里就在这里画画。

    于凌瑶到了工作室,先拿手机点了个早餐,又煮了一杯咖啡。

    不得不说,和温斯臣结婚之后,不需要再给一大家子做早饭,确实轻松了不少。

    打开电脑,给前几日画好的线稿上色,一边上一边调整,偶尔再摸个鱼,不知不觉间天就黑了。

    于凌瑶伸了个懒腰,关掉电脑,准备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