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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他们越来越近的时候,庄梦蝶看到一群人围着篝火载歌载舞,他们穿得衣服与常人不一样,唱的曲子也从未听过,不知道是哪个部落的人。见到他们的车来了,那群人都围过来。

    “朱公子来了!”

    “还带来了一位美人儿!”

    “好久没看到朱公子了。”

    两人在众人的簇拥下,下了自行车。

    为首的乌斯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健壮的的男人,他把朱墨锦和庄梦蝶带进了篝火旁,立刻有人给他们拿来了酒和肉。

    乌斯和朱墨锦的交情始于十年前。那时候朱墨锦还是个调皮古怪的小男孩,乌斯是一个半大小伙子。乌斯本是草原上的羽族人后代,因为草原上收成不好,活不下去了,流浪到落河来混饭吃,在一家羊肉酒馆做了伙计。沈老师是北方人,喜欢吃羊肉,又一次带着朱墨锦来吃羊肉,吃着吃着发现沈老师刚刚给自己买的两本书都不见了。

    沈老师问他书到哪里去了,朱墨锦说可能还在书店里,忘了拿了。

    出了店门,沈老师问朱墨锦为什么要说谎,明明是店里的伙计把书偷走了。

    朱墨锦说:“先生岂不闻,窃书不算偷。”惹得沈老师哈哈大笑。

    此后,朱墨锦就经常自己去那家店里吃羊肉,每次都带去两本书,每次吃到最后,书就不见了。

    过了两三年,乌斯自己开了一家羊肉馆。朱墨锦也长到了十四五岁,他去到乌斯的店里,让乌斯给他拿酒喝,乌斯说小孩子不能喝酒。朱墨锦说不给喝就把他当年偷书的事情说出去。乌斯无可奈何,只得拿出店里最好的酒伺候他。

    每年的五月十五是羽族人们的狂欢日,人们在草原上围着篝火喝酒吃肉,载歌载舞,未婚的年轻男女也喜欢在这一天寻找心仪的情人。乌斯做了老板后,就把落河城的羽族人都联络起来,每年五月十五,他们相聚在这片郊外的草地上,通宵狂欢。

    “我还以为你今晚不来了呢,等了半天了,原来是去陪美人了。什么都别说,两人一人罚三大碗。”乌斯豪爽的草原汉子本性一下子展露无遗,他给两人一人倒了一大碗酒:“这,是你的,这,是你的。”他把酒分给他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