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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人愚昧,容易被假象所迷惑。

    商小玖没想到沈煜朗面对自己的身份,如此坦然自若,不由多看了他一眼。

    林峰东张西望,走起路来大摇大摆,见百姓惧怕他们,有些不悦,嘴里嘟嚷着下次出来,要换身行头,免得再遇到这种情况,沈煜朗没搭话,只是走到来卖糖人的铺子前。

    那老板矮小又瘦弱,缩在摊子后面不停的颤抖:“各位土匪大爷,行行好,我做的是小本生意,不赚什么钱的,我没有钱财可以被你们抢的。”

    被误会,沈煜朗没有解释,而是拿了铺子上三根糖人,问:“老板,糖人怎么卖的?”

    “啊……三……三文钱一根。”

    “我要了,其余的你都帮我打包,这一锭银子,应该是够了吧?”

    老板有点懵,心想自己不是在做梦吧,他遇到的不是土匪,遇到大善人了?

    “大爷,你要这么多糖人做什么?你们三也吃不了那么多哇。”

    “自然是送人的,老板你只管买就行了。”

    沈煜朗买下了所有的糖人,其他摊子的老板看着也蠢蠢欲动起来,纷纷跟他搭话。

    “大爷,你要不要看看我铺子上的胭脂水粉,很好用的,送给媳妇,保管你媳妇满意!”

    “哎呀,我这里的瓷器都是自己家烧的,是好东西,大爷要不要看一看?”

    “……”

    一时间,沈煜朗成了人人争抢的香饽饽,他回过头看了看商小玖,仿佛在说,你看,只要心善,不作恶,偏见是可以被改变的。

    商小玖莞尔一笑,她想沈煜朗真的跟他寨子里其他人很不一样,他温文尔雅,有礼数,又知进退,瞧着像读过书的,是个有本事的人。

    沈煜朗将买来的糖人递给了林峰,让他送给附近玩耍的小孩,林峰被指使着干活,不由丧着脸:“有没有搞错,一个叫我卖野猪,一个让我去送糖人,你们两个倒是相得益彰,就是苦了我,早知道是来给你们当苦力的,我就多喊几个兄弟陪我了!”

    “那你去还是不去呢?”

    沈煜朗轻飘飘的扫了他一眼,林峰哼了哼:“去,谁让你是我二哥呢,我立马就去!”

    说完他准备将背在身上的野猪交还给商小玖,还没开口,沈煜朗自然的接过,商小玖见状,不好意思道:“又要你帮我背药草,还要背野猪,会不会太累了?”

    “我是习武之人,这几十斤东西不算什么,倒是你,你是个女儿家,哪有力气拎这些重物?”

    商小玖囧了一下,心想她还真的跟别的姑娘不一样,她拎的动,这头野猪就是她从山上背回家的。

    话说沈煜朗一直跟在她的身后,那是不是也看到她抗野猪了?

    不知怎的,商小玖觉得脸有点热,她心慌慌:“那什么……沈大哥,时候不早了,咱们先卖野猪吧,这里没有猎户,很少有人能打到野味,去酒楼卖,应该会比较好卖。”

    “好,听你的。”

    商小玖原本想去味仙居,但是味仙居掌柜最近筹备素斋,这几日店内都不推带有荤腥的菜系,新鲜猪肉储存的时间又不长,便买不了她的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