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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舒红,写在我携带这个我非常不喜欢的名字的第十七年。

    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我好像真的一见钟情了。

    遇到陈天骄是偶然。娇俏的小模样,一双杏眸顾盼含情,嘴唇嘟嘟的,粉色t恤的下摆扎在迷你短裙里,一副生机勃勃的样子。是我最喜欢的类型,所以我一眼就看到了她。

    她看到我的样子却躲进了人群,露出不屑又害怕的表情。

    我自己知道大家都怕我,即使我并没有做什么。染头发是罪?低腰牛仔裤是罪?长得高大壮是罪?为什么只是因为长得比较大只的几个人站在一起就该被认为是混混?

    时间一久我似乎也习惯了,然而看到他们畏惧的样子我依然有些难过,我一难过就更加想吓唬人。

    当她站在我面前,虽然畏惧却又挺身而出装作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其实还是蛮让人心动的,如果她臆想中的那个坏人不是我。

    忍不住逗一逗她,像调戏一只不想理人的猫。

    反正也没什么事值得上心,反正我有的是时间。

    反正我们不需要去想未来。

    然后我就天天骑着个小摩托,“突突突”地跟在小丫头片子后面,吹口哨啊,唱情歌啊什么的。

    乖乖女的生活很单调,两点一线。漂亮的衣服,漂亮的自行车,漂亮的房子。

    似乎也变成了习惯。

    有一天她拉着一个长得很漂亮的男生,说是她的男朋友。

    怎么能忍!按了劳资标记的女人,劳资还没动,虽然劳资现在没胃口,但说不定将来就有胃口了啊!个兔崽子!一口就吞了啊!!瘦成这样有什么好的?!

    然后越想越想不开,下午翘课去喝了半瓶子白酒,热血上头,领着一群同样热血上头的兄弟。在巷子里堵住了这个漂亮的男孩。

    嗯,你很难用“漂亮”形容一个男孩子,但他你只能用“漂亮”来形容。眉毛像是毛笔细细描绘的;眼睛大而透亮,像是宫崎骏里的猫男爵。毕竟是男孩子,没有露出楚楚可怜的样子,而是不忿挣扎。

    不是娘泡就好,硬气的男生才会哑巴亏往肚子里咽没有后患。

    长这么好看简直是犯规!不要在意地揍起来!

    故事总是在意想不到的地方转折,像是曾经看过的欧亨利。

    我看到那个少女逆光走来,一步一步踏碎阳光的斑驳,

    她一招制服我掐住我的喉咙,拂开我的刘海。

    我从没这么清楚地看过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