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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且把我的设想过程,全部记述如下:

首先我想到的是,徵求启事的刊登者,十足相信了我在故事中记述的事情,此人的想像力必定可观。

接著:我就问自己几个问题。

其一:他要生命配额有甚么用处?

单是这个问题,就不容易有答案。因为就算肯定了有生命配额的存在,这生命配额也是虚无飘渺的东西,看不见,摸不著,就算真的能够从一个人的身上取出来,给了你,又有甚么用处呢?

经过考虑,可能的用处,是把生命配额转移到另一个人的身上去  这样的想法,已经可以说是很荒诞的了。

不过,这个想法,可以成立  只有这样,收买生命配额的人,才有好处。

好处是:经过生命配额的转移,多了生命配额的人,也就等于增加了生命  那就等于是出钱买命:相对的,出让了生命配额的人,也等于是为了金钱,而出卖了自己的生命。

得到了这样的结论,我不禁骇然  我知道,在有些地方,存在著一种不道德,而且违法的买卖:人体器官的交易。

这种交易被公认为违法和不道德。然而,如果真存在生命配额的买卖,那么,其违法和不道德的程度又如何呢?

相信没有人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种事情从来也未曾发生过。

问题之二是:如果有人愿意出让生命配额,交易谈妥之后,如何交货和收货?

有甚么方法可以把生命配额从一个人的身上取出来?又有甚么方法可以把生命配额注入另一个人身上?

简单来说,就是有甚么方法可以令生命配额在人和人之间转移?

我相信虽然勒曼医院发现了生命配额,可是他们也没有随意转移生命配额的能力。

我当然更不会以为有哪一些地球人,已经找到了这个方法。

那也就是说,掌握了这种能力的,必然是来自地球之外的力量,而且不属于勒曼医院的那一群。

想到这里,我不禁感到了一股寒意  勒曼医院的那群外星人,可以假定他们并不怀有恶意,而掌握了生命配额转移能力的,对人类来说,完全陌生,是友是敌,全不可测。

从刊登徵求启事这一点来看,他们的行为似乎颇为文明  用金钱来购买,这正是人类的行为。

可是谁又能保证他们会不巧取豪夺  那也是人类的标准行为!

如果他们徵求不到,硬要抢掠,又有甚么力量可以阻止?

有人说我在分析事情的时候,习惯向坏的一方面去想,这时候,情形就是那样,我越想就越感到不对劲,觉得有必要对这件事做进一步的瞭解。

有了这个决定之后,我才思考第三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是:会有人愿意把自己的生命配额出让给别人吗?

只要他知道甚么是生命配额,他就应该知道如果出让它,那就等于出卖生命。

我的答案是:肯定会有  一定会有人为了金钱而出让自身的生命配额。

我甚至于不怀疑会有人因为金钱出让自己的全部生命配额。虽然这样做等于自杀,可是人世间也有不少为了得到保险金而自杀的例子  金钱,尤其是巨额的金钱,在某种情形下,其重要程度甚至会高于生命,这种现象虽然畸形,可是的确是人类行为之一。

我又联想到了另外一些事情:我想到常有一种情形,有人会在某种情形之下,许愿说:“如果可以怎么样怎么样,我就愿意减十年寿命……”诸如此类。

这“减十年寿命”的许诺,当然难以实现,可是如果可以在一个人的身上,把生命配额抽取出来,那么,把这个人的寿命减去十年,也就轻而易举。

这也就是说,任何人出让自己的生命配额,等于是出卖了自己生命的一部分  使自己的寿命减少,少活几天、几个月、几年甚至几十年。

由于生命配额和生命有如此密切的关系,所以出让生命配额的行为,也等于不同程度的自杀行为。

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说,徵求者是在收买人命,而出让者是在卖命  那是名副其实的卖命,不是说著玩儿的!

想到了这一点,我更下了决心。

决心是:我一定要彻底瞭解这件事,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干涉  这样做并不是多管闲事,因为刊登徵求启事的人,既然借用了我的名字,那事情就等于已经和我发生了关系。

当然,那时我还想到了另外一些问题,不过概念还很模糊,例如我感到生命的买卖是不道德的,那只是根据习惯的思想方法而得到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