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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滕友琳被带走之后就再没有回来,而很快,学校就发布了公开的声明,将滕友琳开除并删除学籍,同时各大学府声明滕友琳将被列入黑名单,永不得入大学府。

    至于千晓手上的限制器也被摘掉,彻底解除了嫌疑,而且从嫌疑人一跃差点成为受害人。

    “秦仲?”同事有些奇怪的看向自己的同事,“这个案子不是结束了吗?”

    “你不觉得这案子奇怪吗?”罡气警察皱起眉。

    “奇怪啊,后续负责这件事的组员也说过觉得奇怪,他们反反复复的查过很多次都没有新的线索。”

    “关键是这证据链太完整了,购买接收器的ip是她的私人电脑,而她的私密账户也确实有过不明的走账。至于那个叫江落忆的指纹贴也是在她私人的保险柜里发现的,连她自己都说她的保险柜密码只有自己知道,连她哥都不知道,而且她保险柜可是有监控的!再加上她确实是有动机,而且从性格上也比较偏激冲动。”

    “最重要的是,秦仲,有一个问题你是不是忽略了。我们目前侦办的案件是基于滕友琳已经是受害人的基础上,她诬陷自己这件事情不合理。但如果说她是诬陷未遂呢?如果她的目的是想要陷害江落忆,所以她才在一开始就试图挑起不愉快,结果没想到江落忆一直跟另外两个同学一起行动,没给她栽赃陷害的机会,而在这个途中,她被监考老师发现了,她顺势将自己作为受害人。这个逻辑点可是通的,正因为这个这个案件才能这么快了结。”

    “当然,上峰的压力也是实实在在的,这可是全国知识竞赛啊,含金量比高考还重,这件事情必须尽快给个结果震慑考生。”

    “这我当然知道,可我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我知道你第六感强,我也觉得怪,甚至就我知道的,就还有两个同事在私下调查,不过因为结案的缘故,大家搜查也都受阻。可这个逻辑是通的,在绝对的证据面前你是不可能凭借一丝怀疑或者第六感去翻案的。秦仲,我们是警察,做事要讲究证据的。”

    “这个逻辑的确是通,可在这个逻辑中,有两个致命的点。”秦仲说道:“正因为我们是警察,我们有掌控别人命运的权利,所以我们才需要谨慎,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就这件事情上,它关系到一个学生的未来。”

    “什么致命点。”

    “第一,如果这件事情是滕友琳做的,她并没有像江落忆那样被我们监控,所以她完全有可能有时间有机会去处理掉证据,她为什么不?为什么还保留着?”

    “第二,江落忆的指纹按常理来讲,直接磨没那必须是几十年如一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才会有可能磨没。而她,只用了五年。她的手你也看见了,虽然因为雕刻而略有些粗糙和薄茧,但整体来说还是保养的很好的。”

    “江落忆说的那个五年前的事,我找当年的民警和档案调查过了,确实是如她所说,五年前她的指纹还是完整的。”

    “如果江落忆是犯人,那么她需要特殊的手段快速磨掉自己的指纹,但那种方法对手部都有致命的损伤,绝不可能是她如今这个样子。除非这件事她从五年前开始就在计算,但五年前,她与滕友琳毫无关联。而如果凶手是她,那么她栽赃自己这件事就不合理了。”

    “……”

    “那如果凶手不是江落忆而是滕友琳,她是怎么得到江落忆的指纹贴的?如果江落忆没有用特殊手段短时间磨掉自己的指纹,而是自己天赋异禀慢慢就把自己的指纹磨没了,假设这件事情它是合理的,江落忆是特殊的,那么我也不认为她可以很短的时间就可以磨没指纹。”

    “我比较认可,从指纹完整到指纹破损再到指纹缺失这个过程,要经历至少要两到三年时间,如果再考虑到江落忆是有意识的磨掉自己指纹这件事,她有可能会使用一些特殊手段再加上恢复期,也应该至少在半年时间。”

    “也就是说,如果是由滕友琳自取她的指纹,最起码也要半年之前。而滕友琳诬陷江落忆的动机是那个叫做朱作人的男人,源自于江落忆与朱作人的绯闻。但他们之间的绯闻源自于上个学期期末,也就是两个月左右,这个时间点可对不上。半年之前她俩并无仇怨,如果往前探到两年甚至三年,他们的时间点根本就不重合,两个素不相识的人,为什么要费尽心思留陌生人的指纹。”

    “那么也就是说,如果犯罪者是滕友琳,她身后至少要有一位,能为她提供指纹的人。”

    “如果江落忆所说的话是真的,五年前她是被人诬陷,那么提供指纹的这个人在五年前就与江落忆相识,并诬陷过她。所以现在故技重施想要再次诬陷她,利用了滕友琳。”

    “但我们在侦办的过程中没有这样一个人存在,江落忆指纹缺失是这个案件唯一的意外,是不可控的。正因为这一点,滕友琳收藏指纹贴的时间是不合逻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