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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书到底有多贵她虽然暂时还不清楚,但一块金锭想必已经够了。并非忆蝶想做好事不留名,而是她明白独身在外钱财切不可露白,否则便会惹来杀身之祸。

    忆蝶快要跨出门槛的时候,一张熟悉的面孔突然出现在门外。

    “我可以上去看看吗?”忆蝶心中有些没底气,这样贵的东西,一般都不会让人随便看。再者她穿得也太寒酸了,伙计能让她碰触这本价值五两金子的《国策论》已经算是给她留面子了。

    忆蝶的问题一出口,果见那伙计连连摆手,“楼上雅间里陈列的书都是客人定下的,不可参观。”

    眼见忆蝶停了下来,凤倾城也放慢了追逐的步伐,心中生出一丝喜悦。这个喜悦好似春雨过后偷偷长出的新芽,似乎随时随地都会茁壮成长。

    忆蝶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结果,可是当听到这样的回答时,还是不免觉得有些遗憾。一本可比黄金的书,不能看上一看,怎么不叫她遗憾。

    凤倾城不由地回头瞧了瞧已经疾奔而去的女子。这一看啊,凤倾城不由地皱起了眉头。

    就忆蝶看来,那秀才分明就是想借机讹小狗儿一家一笔,或是逼迫他们给他买一本阅的新书。

    “既然不能参观那就算了!”忆蝶瞅了瞅楼梯的方向,带着遗憾准备离去。

    她现在的装扮就算是父亲母亲见了也不一定能认出来,何况是跟她只有两面之缘的凤倾城!

    忆蝶吓得小心肝儿差点蹦出来了。她怎地这般倒霉啊!每次出府都要遇到这尊煞星,而且好像每次都是她跑,他追,总是把她弄得狼狈不堪,外加吓得半死。

    虽然他打小就希望身旁的人惧怕他,不要总盯着他的脸发呆,为此他甚至习武养恶狗,可是这么多年来,除了知道他脾性或是在他手下吃过亏的人外,有不少人特别是初次见面的人,不惧怕他,或是忍受不住被他的外貌迷惑,站在距离他三步以外的地方盯着他瞧。像这样见着他,而且他还没皱眉头的情况下就逃离的人,还真是很少。何况,在他凤倾城的记忆里,从不曾收拾过一个十几岁下巴还长了颗痣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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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明白后,忆蝶突然停下了脚步。凤倾城已经追了上来,以她自己的脚程,哪怕是把腿跑断了,也不可能逃得出他的手掌。既然跑不掉,还不如与他正面交锋。

    有两家门脸颇大的书店甚至在厅里摆了数十张书桌,雇了数十名秀才当场抄写。若是有人去定书,伙计就把客人带到抄书人的桌前让顾客挑选自己中意的字体。这两家的书,字迹工整,所用纸张也颇好,价格就更高了。一本《国策论》尽然要花去二两金子。

    “你们的书怎么这么贵啊!”忆蝶不觉惊叫出声。

    结了帐后,忆蝶便离开了馄饨摊。

    是她!他暗自低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