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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伶紫转过身面对着婆婆和陈悦,满腔怒火都化作一字一句:“那我们走着瞧!”

    说完,再也不愿多停留一秒钟,摔门而出。

    她是直奔区法律援助中心去的。那里有以前认识的熟人,在一些房地产法律上帮了她不少忙。

    一路上怀着想杀了陈悦的心,气冲冲地下了出租车。突然又想起来还没请假,低头掏包找手机。

    突然身上一痛,一股巨大的力量撞向她,她的细高跟鞋立刻站立不稳,一屁股摔到地上。

    她有点被摔懵了,眼冒金星,直到几页纸飘到自己身上,才看清眼前的情形。

    一个足有1米9的壮男,和满地的纸张。

    “对不起对不起,没躲开。你不要紧吧?”壮男边说边伸出手要拉她。

    夏伶紫本来就憋了一肚子气,这回更是气得脸都绿了。跳起来就开枪:“没躲开?您的意思是我撞了你是吧,我自己不小心是吧?那您可怎么没躲开呢?看你长得这么大个,是不是行动不便呀!”

    “小姐!”对面的男人一副啼笑皆非的表情。“本来就是你自己撞到我的。我——”

    “是呀,是我自己撞到你的,我倒了八辈子霉了好吧?以后出门一定要好好看黄历,免得再撞见您这样的。”发完窝火之后,头也不回地走了,还故意踩过几张洒满一地的纸。

    留下这个哭笑不得的高大男人,无奈地蹲下身,动手捡起被这个疯女人撞飞的文件。

    律师朋友告诉夏伶紫,她这样的情况,如果官司在孩子2岁前打,应该是稳赢的。如果孩子满了2周岁,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也是很高的。

    只要孩子的姥姥姥爷能出庭表明自己的决心和态度,还有夏伶紫需要提供收入和工作证明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问题应该不大。

    毕竟,对方是过错方,而且还有了一个孩子。

    回去之后,夏伶紫又认真的查阅了公务员相关的法律。稍微有些放心。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小月儿刚好是1岁11个月,如果在一个月以内打官司的话,自己应该是稳赢的。

    夏伶紫拿起电话,拨通了陈悦的手机。

    “伶伶。”电话那头传来低沉的声音。

    “紫月的事考虑的怎么样了?无论如何,她一定要跟我。”

    “你怎么带她?”

    “我可以暂时不上班,等我爸妈回来以后再说。”

    “你这是何苦来着,就算跟着我们,你随时可以回来看她。”

    “随时可以吗?我一天不看见她,就难受得要命,难道还能天天去吗?”

    “伶伶,这样也是为你好,肖遥还是单身,他恐怕很难接受紫月吧?就算他能接受,他家里人能接受吗?”

    “陈悦,我再说一遍,我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你不要拿他做借口。”

    “你为什么总是这样强呢?!”

    “你又为什么这样执着呢?你难道不知道她是我的命吗?难道不知道我是怎么样把她带到这么大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