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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年后。

    碧空澄澈,天朗气清,一眼望去,四周皆是此起彼伏的山峦,满眼葱郁。

    这条山带,名叫连云峰,是东炎、殷夏、流苍三国的交界,山体连绵,人迹罕见。

    此时山下马蹄声起,一队人马疾驰而来,扬起漫天沙尘。

    为首的男子长“吁”一声,勒了缰绳停在山脚,其余的人也跟着停下。

    共二十三骑,除那为首的男子,余人排成两列,秩序井然。

    他们都着劲装、黑衣,个个身材挺拔,腰佩长剑,神情肃然。

    为首的是个中年男子,大概四十出头,眉梢有一道两寸长的刀疤,鬓角的发有些发白,两腮至下颌大片的胡茬,一双眼睛饱经沧桑,剑眉插入云鬓,浑身上下莫不透着一股英武之气。

    中年男子抬眼打量着离他最近的这座山。

    这山没有任何特色,它藏在众多山峦之中,根本毫不起眼,只比周围其他山要高出一些而已。

    若说有什么特别的,那也不过是植被葱郁,山头有几缕云雾萦绕,带了几分出尘的意味。

    离他最近的那人三十出头,生得一双狭长的丹凤眼,倒几分俊朗,只是目光锐利,有些阴鸷,他提醒道:“将军,这里就是祈罗山了。”

    “祈罗山……”被称作将军的中年男子重复了一遍,“想必沈绩就在这里了。”他吩咐道,“分头去找,势必要找到沈绩。”

    “是。”那人领命,继而转身指挥众人,“你们几个,到那边去找,其余的人跟我来。”

    他们兵分两路,一队向东,一队向西,向林子深处行去。

    这些人都是身在闹市的人,极少有机会到这样的山野之地来,这里浓荫蔽日,伴有鸟语声声,空灵婉转,清风徐来,带着淡淡的花香,沁人心脾,实在不失为人间一美景,只是此番职责在身,也无暇停留欣赏。

    也不知在山中走了多久,他们看见一个白衣女子提着裙子蹑手蹑脚地走在林中。

    一男子跳下马,上前询问道:“姑娘是这山里人吗,这山里还有没有其他人?”

    刚一说话,草丛中一阵异动,一只雪白的兔子窜了出去。

    原来,她是在抓兔子。

    那女子回过身来,她一身米白色素净窄袖长衣,没有半点修饰。鹅蛋似的脸肤白如雪,隐有红霞,还有几分稚气。自鬓角垂了两络青丝下来,直坠到胸前。额上戴着一串细小的珠子,中间缀一枚玉石,那玉石通体透明,形状像一滴泪水。耳后各梳了两条小辫子和余下的头发一齐绑在脑后,用蓝色丝带松松束起,没有多余的发饰。她睫毛修长而浓密,一双眼睛干净明亮,星辰一般,左边眼睛睫毛上方有一粒小小的痣,更衬得她灵澈动人。

    男子惊讶,这荒野之地,竟然有这样美丽的女子,一时失神。

    她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此时鼓着腮帮子,嘟起一张粉嫩的小嘴,手叉着腰,气呼呼地说:“你吓跑了我的兔子,你赔我的兔子!”就连声音也是稚气未脱。

    “这......”男子看着她,一脸无奈。

    其余的人也下马走上前来,方才那将军问:“怎么了,发生了何事?”

    那女子仰头看他,手指指着那男子,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他吓跑了我的兔子,你们是一伙的吧,你们得赔我。”

    “放肆,怎么和将军说话的。”队伍中有一个人说道,正是之前站在将军身旁的男子。

    “将军?我可不认识什么将军,我只认识兔子,你们吓跑我的兔子,那可是我今天的晚餐,你们得赔我。”她伸出一双纤细的茅荑,不依不饶。

    “焕之!”将军摇头制止他,然后十分谦逊地对那女子说,“是属下唐突了姑娘,在下代他向姑娘赔罪。”

    “赔罪?赔罪有什么用!”女子一脸不屑,“你可知这里的山鸡野兔有多难抓,我都快一个月没吃肉了,好不容易逮着一个又叫你们吓跑了。”

    “那姑娘的意思是......?”将军显得有些难为情。

    “算了算了......”女子摆手,“我大人不记小人过,就不与你们计较了,当自己倒霉得了。”女子一脸嫌弃,完全不把这些人放在眼中。

    那叫焕之的男子终是忍无可忍,走上前来似是要动手,将军连忙制止他。

    那女子本来被他那凶神恶煞的样子吓到了,往后退了两步,见他又被这领头的男人拦住,知道这人也不过是个纸老虎,当即朝他吐了吐舌头。

    刘焕之心中愤懑,但也无法,只得强压下怒火,抱着手臂退到一边去了。

    这时将军又问:“姑娘住在这山里吗?可认识一个叫沈绩的人?”

    那女子皱了下眉头,但旋即道:“什么沈绩,没听过。”她转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对了,你们是什么人,到这里来做什么,这里不欢迎外人的,你们还是快点离开吧。”

    “你这姑娘好不识抬举。”之前那问路的男子也看不下去了。

    那女子身体后倾,戒备道:“怎么,你们想打人?别以为你们人多我就会怕你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