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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运是什么?它是魔咒?还是神的考验?亦或是生而为人所即定的磨难?命运总在不经意间拜访你,然后把你带进更悲惨的明天。

    ——《悲观论?总篇》IC227年,弗莱明古德里安

    IC62年,3月,22日,敦煌,鸣沙山庄园。

    唐桡惬意地坐在他的暗紫色沙发上,摇晃手中的红酒,却久久没有品上一口。这是他的庄园,他的别墅,他的书房。房间就在别墅顶端,穹顶高悬,他选用了鲜血般殷红的地板,除了在中心布置一盏射灯,一张单人沙发和一个置酒的小几外,只有一个能直通地下室的柱型电梯塔安置在对面,没有其它陈设。书房墙面是由落地玻璃拼接而成的,能够俯瞰整个鸣沙山森林,他置身其中,恍如地狱中的魔王在王座中巡视自已的国土。

    这便是敦煌新议长最常待的地方,这个传奇的男人,7年前以一个流浪汉的身份来到敦煌,随后便贵人不断,三年成为敦煌首富,又一年成为方舟最尊贵的商人,之后便买下了整座鸣沙山,让这片敦煌唯一的自然林成为自已的庄园。

    传说他运送了足以建设一个王国的建材,最后地表上也只建成了这栋中规中矩的三层别墅。传说他终将成为全人类最富有的商人,但他却在第5年出售了公司的全部股份,投身敦煌政界。他总把自己置身在人们的预测之外,并自诩这正是他成功的根本原因,但真是如此吗?没有人能说的清楚。

    如此一个人物,此时也如往常一般沉醉在血池般的书房里欣赏他的王国,直到柱型电梯的指示灯一闪,从中飘出一个灰色披发,身材健硕的男子,仿佛身带光芒刺破了整个书房的诡异美感。

    “啊啊,看来我的审美和你的发色真是完美相冲呢!”唐桡苦笑一声,随手便把红酒抛向对方,“对您华贵的地下王国还满意吗,老板?”

    “很一般。”酒杯顺着时针方向旋动着抛向灰发男子,酒液飞洒,但在某个临界,大约离地30厘米的地方,一切都停止下坠,酒液翻滚着凝聚成一团,飞身投进悬停在半空的酒杯中,酒杯则划过一个优雅的弧线,落进男子指间。

    “很一般?我……”

    “你知道我不说假话的。”男子飘到唐桡面前,轻啜了一口红酒,“酒很好,地宫很一般。”

    “好吧。”唐桡无助地按住额头,“那怎么办?”

    “他们在下面按自己的需求进行改动了,浅野清点过,材料充足,只有老鼠那里有点问题,你的地宫除了那几百具尸体,生物废料太少。”

    “喂,普罗迪,不用这样吧,我听说近几年你有人情味儿了不少啊!”

    “你说这样?”灰发男子说着,身体向穹顶浮起直至三米高度,随后,他斜靠着空气慵懒坐倒,脸上挂着玩味的笑意,轻摇着手中红酒。

    唐桡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该死,这不是……”

    “是你。”普罗迪不知何时已经立直了身子,从高空降了下来,“这是计算机算出来最适合我所在地位的神态。”

    “你的人情味儿全是演出来的?”

    “并不意外,不是吗?脑域的缺陷难以治癒,自癒的可能性更少。”

    “好吧,看在多年的交情上,我不追究你盗版的责任。”

    “谢谢。”

    “……如果不是打小就认识你,你这声谢的讽刺意味可真重。”

    “这样会给人讽刺的感觉,我记下了。”

    “言归正传,地宫真不行?”

    “很华贵,但不符合战场的要求。”

    “你认为他们会冲击你的主场,他们活够了?”

    “总是能请过来的,你不是早就明白吗?”

    “我不明白。想要钥匙你完全可以一个人过来,没人拦的住你。”

    “不出意外的话我不会出手。”

    “所以你就带着大半个起源还有女王待卫,把敦煌拆了吗?你想发动第二次遗民战争?”

    “狼圈养久了也会变成狗的,我不需要狗。”

    “狼永远都是狼,不会变成狗。只不过你需要的是野狼!”

    “我说过,你明白我的。”

    “见鬼,我要知道一切,别老是让我猜。”

    “不必猜,该发生的,总会发生。”

    ……

    鸣沙山下,直线距离不足5公里的地方,学院区学林街29号独立公寓内,此时正进行着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战争的主角,是第一卷的两个主人公……的晚辈。

    “墨离韵,起床!立刻起床!再给你5秒!都快7点半了,你是不是又想逃课!”正站在床边冷脸“叫阵”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小丫头,标准的汉族血统,带点婴儿肥的瓜子脸,细眉凤眼。恩,应该算得上是美人胚子,虽然因为年纪的原因,身材发育还有欠缺,160公分的身高也欠缺,但负责任地说,已经足够在大街上赚取回头率了。小丫头梳了一个简单的马尾,头发乌黑笔直,随着说话在她身后飞扬,就像跳动的精灵。

    “我说你够了啊!苏大小姐,这是几点?这是6点20分,7点半的零头都不到。我可是你们家的客人。客人!知道吗?看你这嚣张跋扈的摸样,真担心你以后怎么推销自己。求您老行行好,就让我睡个安稳觉吧。”“应战”的臭小子把全身埋在被子里,唯一的手伸出被窝,摇着一个小巧的闹钟以为佐证。

    这就是墨离韵了,16岁,汉族,在苏家生活了两年,已经彻底长成一位翩翩少年郎,尤其是用棉被裹住全身,撅着屁股,连头都不露的霸道形象,怎一个风雅了得。

    “姐姐我天生丽质、智商暴表会愁嫁?”想着漫漫十六年的人生没收到过一封情书的事实,小丫头出离愤怒了。天生丽质者黛眉如刀,薄薄的嘴唇重重地吐出一个“哼”字:“我说7点半,就是7点半!枉我5点就起来给你做早饭,你居然还敢应嘴!”

    “就是因为你做了早饭我才不能留出吃饭的时间!天还没亮,家里的厨房就开始像化学实验室一样炸个不停,拜托,您是科学天才我承认,但不代表你在化学上也有天分啊。就算你同样是化学天才好吧,但做早饭是家务啊!是家庭主妇严肃而神圣的技巧,不是一个科学家拿烧杯烧瓶可以搞定的!说实话,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无比想念美丽的林阿姨!”臭小子继续像虫子一样在被子里哼哼,满嘴不屑。

    林阿姨就是林可,代号圣光,苏家保姆,方舟圣光骑士团中将团长,头号战力,苏执的知心爱人(自称)。印象中,自从苏家迁居敦煌,林可就一直在这个家里,正经的尸位其上。苏执是个工作狂,苏凝秋的夫亲也因为身份关系常年定居伊甸,几乎从没来过敦煌,所以两个不事生产的少男少女和林可的感情深厚。

    近两年间,每隔数月林可都要去一次伊甸,短则三五天,长则一两个月,每到这个时候,苏宅小鬼当家。

    “啊呀呀呀!你是逼我掀被子!”小丫头开始暴走,红口白牙在朝阳下熠熠生辉。

    “我是裸睡的,你要看就掀好了!”臭小子的声音从被窝的缝隙袅袅传来。

    “我信你有鬼!”小丫头小手一扬,床上的被子舞出一个漂亮的被花落到地上,露出……一个白花花的身子。

    “啊!!!!!”(男声)“啊!!!!!!!!!!”(女生)“啪!”(碰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