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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总,所有资料都准备好了。”

    “好,下午两点出发。”袁佳华对助理说。阳光很好,他心情却很糟。一单大生意没了,袁佳华沮丧地垂下脑袋,灵魂出窍般浮游在公司里。这会儿,新的一单生意来了,他不能再出任何差错。

    袁佳华的父亲临终前将自己一手打拼出来的“袁氏”艺术有限公司交给他,希望他把公司继续办好、办强,将袁家的事业继承下去。这就是子承父业,这就是家族企业,只是当年袁佳华接手之时,却觉得分外沉重,不过他咬咬牙硬扛了下来,这一扛就是六年。

    至于袁佳华的母亲,是他最不愿提起的人,提起只会让自己伤心。

    这个在美术学院油画系读了七年的高材生,根本不懂什么企业经营,但他不拘传统的管理理念,具有独立创新精神,自己创办了一些方法和模式,以大家想不到的方式继承。说来也怪,“袁氏”在他手上虽然坎坎坷坷,但也凑合着往前走。按照他的话说,“没将老爷子的公司关门大吉就不错了。”

    做生意哪有一帆风顺,这不,又亏了一单。

    公司位于海景大道的最北端,那里正好是沿海商业街的交汇口,交通十分便利。没人会想到,一个已过而立之年的男人,却十分钟情大海。为此,他总打趣地说自己没生错城市,也很是喜欢那首《大海啊,故乡!》,这让朋友总笑话他的思想有时不像个八零后,倒像是个怀旧的老头。

    他上班基本不开车,因为如果开车,拥挤的车流就会挡住海的视野,所以他更多的时间是坐大巴到商业街那一站下车,再步行到公司。他的家是起始站,在没人上车之前,他总会在车厢内肆意更换站位和座位,像个孩子一样不安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可以使自己的眼睛像广角镜头一般一览远处多角度的海面。即使大巴人满为患的时候,他也总在靠窗的位置坐着,堵上一副耳塞便静享其中。他是那般享受在大巴上的时光,这能将视线避开凌乱的街道和高耸的楼房,安详看海。每每这个时候他便会假想,海是这个世界上独立存在的,不被喧闹的城市所牵连的自由产物。

    有车一族没几个愿意挤大巴上班,袁佳华却是个例外。

    这天,袁佳华却放弃乘坐大巴,他变得没什么心情看海。他不会因为自己热衷的事而耽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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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日中午,柔白的颜色弥散大地,缕缕阳光穿过高树的间隙筛在海景大道上,分外明目。

    “小桐,在家吗?”电话那头,一个女人兴奋地问道。

    “在家呀,哟?大忙人怎么想到找我了?”白晓桐俏皮地问。

    “哎呀,人家想你了呗,你在干嘛?”

    “躺着呢。”白晓桐撒手撒脚地躺在心爱的床上,慵懒地回答道。

    “如此好天气,就这么浪费你的青春啊?”女人惊奇道。

    “唉,那怎么办?没工作了呗,没想到这圈子会是这样。”白晓桐叹上一口气。

    白晓桐失业的这段日子过得倒充实,除了找新工作,她隔三差五会去体育学院的室内恒温游泳馆游泳。白晓桐泳技非常了得,瘦瘦的身材却是绝顶高手。

    “傻瓜,时尚圈哪有那么单纯,也怪你自己没心机,那样直接拒绝‘矮冬瓜’,还不被炒鱿鱼啊。”

    “你那天是没去,看不到他那张嘴脸。”白晓桐一向嫉恶如仇,她愤愤地说道,“真令人恶心!”

    “不过,那个王浩长得实在太丑了,如果换个帅哥的话,估计我……呵呵!”女人嗤嗤一笑,语气轻佻。

    “哇,不会吧,你花痴啊?如果心是坏的,人再帅都是白搭。”白晓桐不屑地说道。

    “是是是,就你高尚就你纯洁,你就是个小傻瓜。”电话那边女人摇头,宠溺地笑道,“哎呀,我是开玩笑的嘛。”

    在“华旗”时,白晓桐和吴婉清是搭档,参加过很多次大型的演出活动。全公司的人都说她俩像对连体,亲密无间。吴婉清是上海人,曾是上海“陛皇”模特经纪公司的一员,来到这座城市不久便进入“华旗”。她很漂亮,身高一百七十七公分,标准的流线型身材,而且丰盈甚佳。白晓桐即使和她并排站一块儿,也绝对抢不过她的风头。吴婉清比白晓桐大四岁,今年二十三,虽然在模特界已经不算很年轻,但在“华旗”,她仍是当红头牌之一。

    吴婉清今天很高兴,在珠宝城的商演中和“嘉晴”艺术品有限公司签约,兼做一名饰品T模。对于像她这样的一线红人,其他二、三流的公司真是求之不得。

    “对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上午我签约了一家公司,现在的心情特别好,陪我逛逛街吧。”女人在电话那头滔滔不绝地说道,听得出她心情甚是愉悦。

    “你兼职啊?”白晓桐吃惊地问道,“不怕吗?”

    “怕什么?”女人哈哈笑道,“我自然不会让‘华旗’知道的。就算知道了,我也有杀手锏能搞定。”

    “啊?哦!”白晓桐惊惑之后,却只能弱弱地应道。对于这里面的许多名堂和猫腻,她单纯得搞不清状况。

    “等着,我来接你。”女人轻言一声。

    “嗯。”白晓桐欣然答应。

    时间不大,她换好一身简单的衣服,静品一杯咖啡,坐等吴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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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景大道上的暖色越来越浓,阳光好得出奇。

    一辆大众“甲壳虫”风一般地驰骋,主驾位的窗户全部开着。中午的海风不冷,和着暖阳倒是格外舒服,风从海面吹来,越过高树顶端,俯冲着穿进车厢,撩动她的发根,小小的细茸也随之荡漾。女人伸手拂风,指尖挑起,暖暖的气流贯通全身。

    她满心欢喜,甚至觉得春天提前来了。

    车,是一个叫秦伟的男人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果绿色,她挑的,很是喜欢。

    秦伟是当地人,在父亲的跨国公司上班,典型的富二代。他在一次服装秀上认识了吴婉清,对她一见钟情,尽管自己长相一般,身高、身材都不尽人意,但却异常自信,而且对吴婉清着实好,好到忘了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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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车还是……”吴婉清嘟起嘴,摇摇头。

    “这车不是挺好的嘛!”白晓桐不解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