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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终于知趣走了。凯特琳把我拉了起来。这会儿人们和提伯斯拍照拍够了,差不多都散开了,安妮也领着提伯斯来到我面前。我扶着腿问小公主气消了没,安妮点点头,稍微有点不好意思。“我给你买冰激凌吃吧。”她说。

    “别。”我摆手,“你坐着,别动。我给你再买一份冰激凌,好不好?”顺便我又看看凯特琳,“你要不要也来杯咖啡?”

    “怎么了伊泽,受伤了,花钱倒大方了?”凯特琳笑道。

    “我就想请你们老老实实呆着。一个别乱扔熊,一个别乱说话。”

    我一手牵起安妮,一手挂着凯特琳,或者换个说法她们俩一起扶着我,重新在冰激凌店外的桌子前坐下。我问老板又要了一份冰激凌,又拜托他去隔壁的咖啡厅买了杯咖啡给凯特琳。

    安妮这会儿乖乖地坐着吃冰激凌,还自己把那顶破巫师帽子也戴上了,我终于觉得她又可爱了一凯特琳接了咖啡喝了一口,看着我的腿,又忍不住要笑。

    “我突然想起小时候那次。”她说,“你滑进喷泉里,爬出来时就是这副样子。”

    “哪副?”

    “现在这副。浑身上下狼狈不堪,脸上全是无所谓。”

    “天生的。”我耸肩。

    凯特琳终于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没错,就是这样子。不止一脸不在乎,还得再自嘲一句。就让人觉得更好笑。”

    我也笑起来。“你还不了解我。”我说。

    我和凯特琳都是皮尔特沃夫出生的。严格来说,我们认识的时间不算长,但很小时就见过面——她知道我,我不知道她。

    那时我是皮尔特沃夫魔法学院的学生,确切地说,是个差劲学生。我不会变火球,不会变冰箭,不会握着可怕的雷电追着别的差劲学生满操场跑——我好像透露了什么?不管怎么说,学院录取我入学,只是因为我会一点他们从来都没见过的魔法。真的不是吹嘘,我入学那天,全学院乃至全皮城的最著名的大魔法师都来看我,看我伸手摘下一朵阳光。

    然后就没了。

    这就是作为皮尔特沃夫最有潜力最奇妙最神秘的小魔法学生,我,那时的魔力。我可以触碰阳光,没有任何一个魔法师见过这种魔力,没有任何一本魔法书记载过这种魔力。

    但没什么用。我能摘下阳光,也只能摘下阳光。我甚至不能在天黑时候帮人家照个亮,因为天黑了就没有阳光可以给我摘。在学校我也学不会魔法,因为我的魔力和任何已知的魔力都没关系。老师们不知道怎么教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学。

    但说实话,我成绩还不算太糟,因为我有个好记性。魔法书看一遍我就记住了,枯燥无聊的魔法原理课我永远是满分,老师都要查书对照着才能画的复杂符文阵图,我同样看过一遍就可以毫无错漏地画出来。

    于是我在操场上跑得更欢快了,大家都喜欢有事没事来追我一下,美其名曰对我进行实践教育。实践没有感觉到,教育我是真的受了,由此还锻炼出了一副好腿脚,跑的飞快。这是后话≤而言之,我的魔力总结起来就是两件事:谁也不懂和毫无用处。

    不过唯有一点好,这无用的魔力挺漂亮。摘一捧阳光抱在怀里,松开手让无数光点飞上天空,真的是如梦似幻。现在有时心情不好我还会玩玩这个,立刻就能开心起来。

    而且也是因此,我才与凯特琳相识。小时候我喜欢去皮城中央广场的喷泉玩,摘一朵阳光往喷泉上一扔,水花和阳光就会变出彩虹。有一群小女孩非常喜欢在喷泉旁边看我做这件事,尽管有时我会滑进泉水里一身湿透,她们也会把我拉出来叫我接着变彩虹。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群小女孩里就有凯特琳。我们真正认识后她告诉我的。现在想起来,那大概是我人生中最有异性缘的一段日子。我还挺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