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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三二一。

    黑暗中一束灯光再次聚焦于舞台中央,凌时扶着大提琴坐在灯光里。

    他难得穿了一身正统的西装,胸前别致的胸针熠熠生辉,领口开了两颗扣子,庄重却又随性。

    台下的人群窃窃私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位主唱坐着拉琴。为了配合凌时,其他三人的着装也十分正式。这样的风格在乐队季的舞台上显得格格不入,但让人多了几分好奇。

    闻晓处于人群中央,双手紧握,她知道这场演出对于凌时来说,意味着重生。

    悠扬的大提琴声片刻间传遍场内的每个角落,人们的声音渐小。

    紧接着,凌时放下琴弓走向话筒,低沉的嗓音唱出的是他一直以来的心声。

    不甘于伪装自己,不善于委曲求全。

    这一次,他不再用那些激烈的音符直抒胸臆。他收起了尖锐的武器,敛起了难以平复的戾气,取而代之的是完全解析自己后,毫无保留的把那些经历过的辗转反侧、踌躇不前以这段温和而有力量的前奏展现。

    鼓点渐起,一下又一下的敲在每个人的心上。被大提琴声牵动的情感还未平复,心跳不自觉中因为情绪的升温而加快,又跟随着鼓点的脚步达到新的高度。

    闻晓看着台上演唱的凌时,脑海里想起的是他留下指印的脸颊,是倔强不肯服输的眉眼,是否定自己时微红的眼眶,最后定格在穿着褶皱衬衫的单薄背影。

    而随着吉他拨片划过,一首歌到了结尾。曾经的画面都重叠至舞台上那个发着光的男孩身上。

    他双手握着话筒,动作好像双手合十,那是他对舞台的虔诚的心。

    零星的掌声从不知名的角落响起,紧接着如潮水一般淹没了整个舞台。

    凌时鞠躬示意,久久没有起身。

    闻晓想,他感谢的东西或许有很多。

    可是他最应该感谢的,是那个没有放弃的自己。

    毫不意外的,凌时他们获得了乐队季的第一名。

    小西也成功加入,成为乐队一员。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到了第二年。

    在这一年中,凌时的乐队参加了很多演出,成为了学校附近小有名气的学生乐队。

    最开心的当属酒吧老板,因为凌时和他的关系很好,常常驻唱,酒吧来往宾客络绎不绝,老板挣得盆满钵满。

    又到了10月底,凌时收到了邀请,是一个与其他乐队比拼的机会。

    乐队几人现在已经颇有默契,十分熟捻的开始安排练习。

    闻晓本来已经打算放弃过万圣节,想起去年学校里的万圣节的气氛,她不得不承认,她的胆子小到了一定境界,即使在学校这么熟悉的地方还会被吓哭。然后这件事被凌时和小西拿着说了很久,甚至被roy和billy两位学长传到了高年级。正巧今年乐队要抓紧排练,所以可以瞒天过海,躲过万圣节。

    结果到了万圣夜的白天,当她练完琴来到排练教室,却发现了小西和凌时不怀好意的堵在门口。

    这下闻晓心里警钟大作,拔腿就要跑。

    “想去哪啊?”小西已经在脸上画了一个滑稽的鬼脸,脸上挂着的坏笑再配上嘴角留下的“血迹”,闻晓顿时毛骨悚然。

    “你们今天不排练吗?”闻晓战战兢兢,想赶紧逃离。

    “今天万圣夜诶!快换上我给你准备的女巫装,准备出发!”

    凌时适时将一个口袋递到她面前,还没等她接下,眼睛就被宽大的帽檐挡住了视线,不用猜也知道是标志性的女巫帽子。

    没来得及问去哪就被小西推进了卫生间。

    事已至此,闻晓只能乖乖任两人摆布扮起了飞天女巫。

    说是女巫装,更像是暗黑系的制服裙,还好小西并没选择太出格的,闻晓心里还有些庆幸。

    等出来看见凌时,闻晓不禁笑出了声。

    “你这白毛是什么啊?”小西迫不及待上手去摸。

    凌时带了一顶银白色的假发,上面竟然还有一个狗狗耳朵发箍,看起来十分逼真。

    身上穿的则是有着“血爪印”的男生制服,像是刚经过了丧尸的袭击。

    凌时对着洗手台的镜子照了照,想要取下耳朵,被小西突然”偷袭“,嘴角多了一道血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