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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天气已经十分的寒冷,文武百官们已经大多穿上了皮裘,一个个都裹得和北极熊差不多。

    可李文武却只穿了一件紫色的长袍,和众人站在一起显得十分的扎眼。

    别的不说,就是这紫色已经非常能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了。

    要知道紫色是一种二次色,在大自然中几乎是不存在的,而在古代,紫色又代表着尊贵。

    自古就有紫气东来的说法,可见古人对于紫色的追求有多大。

    而李文武长袍的紫色,看起来十分的鲜艳,却又毫不刺眼,看的群臣是眼热不已。

    更别提他所传的那件长袍了,没有人见过这是什么质地,只是觉得其十分的轻柔,不像皮裘一样,天气稍冷就冻得硬邦邦的,连行动都十分的不便。

    再看李文武神态自若的样子,分明是感觉不到寒冷,也就是说这件看着薄薄一层的长袍的保暖性能也是十分的不错,让很多人看了十分羡慕。

    “见过舅舅,见过诸位叔叔。一年多不见,诸位叔叔神采依旧啊。”

    “小王爷,你这一年多都跑哪儿去了?”程咬金还是大咧咧的,习惯性的称呼李文武为“小王爷”,“我们几个老家伙还以为你跑到封国去了呢。”

    有了王号,自然就有封国,而作为豫州牧,李文武的封国名义上就是整个河南,也难怪程咬金他们会这么想。

    李文武嘿嘿一笑:“程叔叔,一年多不见,您和程婶婶还好?”

    “好得很,好得很。诶你别打岔,你还没说这一年多你干嘛去了呢。难道真的被陛下给发配了?要真是这样,俺老程可得和陛下好好说道说道了。”

    也就只有程咬金和尉迟恭这种活土匪才能当着群臣的面说出这样的话来,听的长孙无忌是直翻白眼。

    “程叔叔,您别误会。小侄这一年多几乎都待在秦王府没出来走动,所以您和诸位叔叔没看见小侄也是正常的。”

    “至于小侄在王府里干什么,您看看小侄身上的衣服就知道了。”

    李文武示意他捏捏自己的长袍,程咬金疑惑地捏了一下,顿时大为奇怪:

    “小王爷,这到底是什么料子制得?为何如此的柔软轻薄?比起来我们这些老家伙身上穿的皮裘简直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还有这个紫色,简直太脆生了,看的俺老程简直都快流口水了。”

    “程叔叔,这是小侄这一年多以来的研究成果。这衣服是用羊毛织成的,而这个紫色,则是经过了几百次的实验之后,才勾兑出来的。”

    “实……验?”

    程咬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词,当他正要详细询问的时候就听到内侍大喊道:“陛下驾到!”

    众人连忙整理官服,等李世民出来就一起跪伏在地:“臣等恭迎陛下。”

    “众爱卿平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