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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让我惊讶不已,愤怒异常。我请了三天假,跟踪了颍秀两天,在一个商场的门口见到聚会的两人。女孩儿长发披肩,抹着淡妆,容貌美丽,脖子上挂着一台相机。颍秀在跟前唯唯诺诺,满身透着欢喜。我走近他们,站在他们中间,颍秀问我怎么会出现在那个地方。我告诉颍秀在这地方有个客户刚好需要画幅画,正好要用到相机,让我用一用。我带颍秀和导购走到我曾经的确画过画的一个巷子里面,我将相机挂在脖子上,相机至少有五斤重。我没有扇耳光,而是一记重拳击把导购打倒在地上。

    “滚远点儿,烂货”我说:“这台相机是我的。”

    颍秀拽住我的领口,要为自己的心上人复仇,眼睛喷着怒火——还有去我那儿借钱时呜咽的落寞眼神——瞒不过别人。

    “来啊。”我瞪着颍秀的眼睛:“打我两拳,让躺在地上的烂货看看你有多愚蠢。”

    颍秀没有打我,转身去搀扶躺在地上的导购,导购不知是疼的还是吓的,哭个不停,颍秀不停的哄她。我指着地上的两人,警告他们再让我看到他们有这种苟且之事就决不轻饶,像武侠小说里面的侠客一样大义凛然,毫不退让。之后带着相机扬长而去。

    三天之后,我见到颍秀,他脸上带着伤痕,双目无神,像是刚刚死过一次。那个导购纠集同样在这座城市的狐朋狗友将颍秀痛打了一顿,他们逼问颍秀我的信息,扬言要打断我一条腿,让我的后半生只能在轮椅上渡过。颍秀如同坚守阵地的最后一个战士,宁死不从,说出一句哲学味十足的话:“打我就是打他了,你们打吧。”

    我没想到过会为颍秀带来这样的皮肉之苦,我气不过,但做什么都于事无补。不过事后想来,皮肉之苦总是好过心中之苦。之后的那些天,颍秀如行尸走肉一般,几乎成天的不吃不喝,他的老板找到我——我曾经为他画过一只夏天趴在柳树上鸣唱的知了。

    “他再瘦下去就要消失了。”他说:“用你们的家乡话劝劝他。”

    我嘴上答应,但没有去劝,我深信此事越劝越糟。虽然我吃过时间的亏,但我依然认为时间可以抚平一切伤痛。颍秀沾花惹草,但有原则,行尸走肉只是一个相对而言的词语。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颍秀让我携秋沛一同去他住的地方吃晚饭,我没有叫秋沛——没有邀请她一同前往的理由。颍秀依然瘦弱,但看起来正在恢复,他容光焕发,翘着二郎腿斜靠着沙发背上,对身旁一个短发女孩儿介绍我:“这是我的发小,是个画家,一年多前他每晚就睡在这张沙发上寻找未来。”我走的时候颍秀送我出门,他的新相好不在旁边,我想就那次的事情道歉。颍秀让我不要说,告诉我事情都过去了。我问他那个女孩儿是不是晚上住他这儿了,他耸耸肩说:“那就看晚饭她吃的开不开心了,不过我对我的厨艺很有自信。”他的确做的一手好菜,这他所有朋友所公认的。

    在打倒导购的那天下午,我回到房子,吓得浑身发抖,那是我人生二十多年第一次打人——打的还是女人。很难想象我当时在现场是如何克制自己的,竟然拳头强硬,说打便打,说话丝毫没有磕磕绊绊。只是我没有仔细考虑后果,唯一想到的后果就是颍秀和导购彻底闹翻,从而拯救颍秀。那天晚上,钢琴课继续进行,那种打人的惊恐还没有完全散去,我的手指不听使唤,偶尔发抖,绵软无力。在秋沛开口问我之前,我先问她:“你怎样看打女人的男人,纵使错误并非全在女人一方?”

    “懦夫!”她说:“打女人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她的回答让我心中对自己自责不已,那件事情本身不全部是导购的错,颍秀作为最重要的当事者恐怕要承担全部责任,而我却将一击重拳打在了被迫拉进迷局的人。我一直试图找到我出手打那个女孩儿的理由,我一直相信,之所以出手,不仅仅只是出于想拯救颍秀的目的。多年以后,当我在一台价值二十多万的钢琴前面弹一支我也不知道名字的曲子的时候,我终于想通了是什么给了我打下那一拳的勇气。颍秀的沦陷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曾经深陷的苦难,就像我轻易从他借我钱时那带着呜咽神采的眼神看出来他被情丝缠绕的可怜劲儿一样,我也熟练的打开了记忆的阀门,曾经的委屈和不甘接踵而至,我不希望再看到有人自我毁灭——尤其是我的朋友。

    秋沛的回答让我整夜没睡好觉,我回味着她说“打女人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时的那股坚决劲儿,好像她被哪个男人打过从记恨了一生一样。我开着窗户,蚊子飞进来被蚊香熏的不见踪影,昆虫在地底下鸣叫,远处海风带来的咸味有些苦涩。

    我学钢琴的速度进展缓慢,秋沛说我在音乐方面的天赋远不如在绘画方面,她甚至劝我先试着放弃钢琴,学个跟简单一些的,比如陶笛什么的,那玩意儿只有会呼吸,就能吹出节奏,等真正理解了音乐,再学更有难度的。

    “别这么说,我入门慢。”我说:“我最开始学画画时,画画老师也这样说过,他让我不要学画画,去学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