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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紫芸分别后,文真回到自己的秘密基地。

    在大罗这么长时间,文真当然有自己的地盘。

    狡兔三窟,文真这条“兔子”当然也会为自己找到几个能够藏身的地方。

    他在脑中回看谢启阳的记忆,他所有的东西对文真来说是一览无遗。

    他的招式,他的技巧,又或者是兵器。

    比较吸引文真的是他的杀人技巧,这比任何一本心法都重要。

    这是直接进入大脑的,不需要体会,文真自己就能理解。

    “杀人技……来的真是时候啊!”

    在文真看来,在这个玄幻世界,最重要的就是这个。

    这个世界拳头大就是硬道理,事实上在哪里这都是正确的,不过在这个世界,个人的能力是能够远超整体的。

    拳头大,可以开山断河,生吞大地。

    而如何才能把拳头弄大?

    实力?金钱?资源法宝?

    或许是,不过在文真开来,这一切都服务于一个东西。

    那就是杀人。

    任凭你实力多么强大,只要能落入我的手里,即使我不如你,我也能干掉你。

    就像顾超和文真之前的对决,即使拥有结丹境实力又如何?还不是栽在文真手里。

    至于光不光彩?这又不是切磋,这可是生死战啊,要这光彩有何用?

    文真可以理解小说里那些提出生死斗的人,但是他并不认同。

    文真带入自己思考,如果他看某个人不爽的话,那他一定会在背后偷偷把他干掉。

    如果背后都不能干掉的话,还叫什么不爽啊!还不赶紧苟起来。

    有一句话说的好,那就是一力破百巧,在对方拥有可以对付你任何算计的力量下,所有地下手段都是无用的。

    那就看真正的力量了,那这个力量来自于哪里。

    答案只有两个字——境界。

    之前说过,有人能够越境挑战,但那毕竟是少数天才才能办到的事。

    像紫芸这种人更是天才中的天才,妖孽中的妖孽。

    但即使是妖孽,还是败在谢启阳手中,无论是什么原因,但是紫芸确实败了。

    而且若不是文真,她现在已经没了。

    “现在我有了她所拥有的一切,这岂不是说明我也能和金丹境斗一斗了。”

    文真越想越兴奋,曾几何时他还是连入灵都困难的“穷小子”。

    现在他已经把所有天才踩在了脚下,成为当今天下年轻一辈的人中名列前茅的人了。

    果然,“莫欺少年穷!”这话不是说说而已。

    文真继续翻阅着谢启阳的杀人技巧,他不免啧啧称奇,“这谢启阳真是个天才!不愧是顶级的杀手,既然能想到,不,是做到这么多不可思议的手段。”

    俩人打架只要赢了就好了,而对于文真来说,除了干掉对方,永诀后患,就没有真正的胜利。

    而谢启阳的所有技巧,都是为杀人服务的,他可以用最简单的最省力的方法干掉一个人。

    这不免让他想起,当初和他同事一起“钓鱼”的日子。

    任凭对方怎么攻击,但是几招后,对方怎么都能看到自己的身体孤单的站在那里。

    要知道,对付这些杂鱼,谢启阳可不用两个人呀!

    一刀,只是简单的一刀,一个结丹,一个凝泉,具人头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