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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花,什么海?

    林沫盯着报纸上的黑字,觉得自己的母语可能是无语。

    和杀气腾腾的上个任务比,这个任务未免太过清新脱俗。幸好测试本的任务不是这个,不然她也要忍不住怀疑自己是在参加整蛊综艺了。

    更重要的是,这个任务涉及到了她的技术盲区。

    林沫叹了口气,把报纸叠成豆腐块,和木棍一起捏在手里,然后扭头看向大路尽头。

    总之,先去“洞仙公馆”,跟温倩文汇合吧。

    要是实在找不到愿意合作的美女队友,就拾掇拾掇温倩文,让她上;再不行,就跟评委“心平气和”地聊一聊;要是还不行,那就只能把路子往“野”走了。

    至少后面两条,是她擅长的内容。林沫如此安慰自己。

    半个小时后。

    林沫站在华灯初上的闹市中央,脸上带了点恍惚。

    两侧,带着明显西式风格的楼房鳞次栉比。交通灯,招牌灯,从精致的玻璃窗里透出来的吊顶灯,五光十色,照得大街如同白昼。

    衣冠楚楚的男人女人们在宽阔的街上流动,西装配礼帽,旗袍套洋装,擦肩而过时,还能闻到他们身上淡淡的香水味。

    电车叮叮地从路中央穿过,自行车和小轿车紧随其后。黄包车也不甘示弱,车夫撒开腿子,跑得又快又稳,一转眼就消失在拐角处。

    如此真实,但又如此违和。

    和她出来的地方相比,这里简直像是另一个世界。

    短暂的停顿后,林沫回过神来。

    她还不知道“洞仙公馆”在哪里,得找个人问问。

    “你好。”林沫礼貌地拦住一名路人,“请问洞仙公馆怎么走?”

    对方迅速溜了她一眼,皱眉,指了个方向。

    衣着褴褛的林沫,在衣香鬓影的街头,毫无疑问充满了突兀感。然而她本人却毫无自觉,问完路,坦坦荡荡地走入人流之中。

    人群“客气”地为她让出一条空隙,周身半米内都是真空地带。林沫反而感觉很好,比起人挤人,这样不是更加快乐吗?

    至于暗地里那些或明或暗的嫌弃与憎恶,林沫毫无触动。

    她左右张望,很快融入丰市五光十色的夜晚中。

    银杏大学所在的斐市以文蕴深厚出名,也算是个大城市,但和丰市比,它还是少了点新潮的气息。

    好多行人的打扮,哪怕放到一百多年后的联邦,也称得上赏心悦目,连流行的颜色和要素似曾相识,难怪总有人说时尚是个神奇的圈。

    过马路时,一群穿着黑色和蓝色校服的年轻人呼啦啦地迎面而来,只言片语传入林沫耳中:

    “……听我表哥说,好多明星也去呢!”

    “真的吗?白凝去不去?我最喜欢她的电影了!”

    “这个,还不太清楚,应该去的吧,她那么好看。”

    林沫目送他们离开,突然察觉,街上有很多闲人都在讨论“选美”相关的话题。

    点心店门口,两个拎着袋子的女人在嘀嘀咕咕:

    “活了半辈子,就没听过这么荒唐的事!选小姐?你说像不像话!”

    “别说了,连提一提我都脸红。但架不住先生太太们脑子发热呀!那些女明星就算了,好些个人家的小姐都打算掺一脚呢!”

    “啧啧啧。”

    走了两三步,旁边在边角处等客人的黄包车车夫也在聊。林沫假装看橱窗里的商品,驻足听了一会儿,发现一个车夫说他今天载了三位去报名的,另一个车夫则载了五位。

    “细皮嫩肉,都跟天仙似的,好看的嘞!”

    “可不是,老远都能闻着香,就是人太多。这年头,天仙也不值钱。”

    “嗐,别说‘天仙’,就是个‘地仙’,那也轮不到咱哥俩。”

    “你这人!说说怎么啦?不就是瞧个热闹?你没瞧见,连那个少年白头的二愣子都赶去公馆逛呢!”

    林沫继续向前。走到岔路口时,她又问了一次路。

    替她指路的“好心人”在背后嘀咕,“绝了,连这样的都去参选,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呢!”

    林沫懒得理他,只当自己没听见。

    自己确实长相平平,因为太过平平,导致毫无记忆点,属于扔到人堆里就会原地消失的类型。

    但她对此接受良好——漂亮的脸长在别人身上才更能好好欣赏,长在自己身上又看不见,没什么意思,还得花功夫保养,多麻烦。

    就在这时,前方传来一阵乱糟糟的喧闹声。林沫扭头看去,是家茶楼。

    还没走近,就见一高一矮两个人拉扯着从里头窜出,跑的飞快,跟背后有狗在撵着似的。

    骂骂咧咧的声音从茶楼门口响起:

    “见了鬼了!小畜生跟贱人跑了!等他们回来,老子屎都给他们打出来!”

    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食客们哄堂大笑。

    “跑就跑了,王老板大气点嘛,现在提倡自由恋爱!”

    “小二配歌女,这不是绝配么?我看蛮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