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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长安始终觉得在班里这么多的男生里面,自己是最不引人注目的一个。

    但有件事,是他并不知道的。

    那就是,唐婉已经开始对他有所关注了。

    ……

    在最近一次收英语卷子的时候,唐婉无意间发现,别长安的英文字居然可以写得这么好看。

    那是一种令人赏心悦目的字体,就连英语老师的板书,都不及他写得好。

    单词与单词之间的连笔,非常自然,潇洒。

    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写出来的这种英文,还非常好辨认,并不会给人很潦草的感觉。

    从别长安的字迹中,唐婉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不起眼的男生,身上竟然还有着很多理科生所没有的文艺气质。

    洋洋洒洒一大篇,比那种手写的英文诗歌还具欣赏性。

    怎么之前没发现?

    唐婉很好奇。

    ……

    其实别长安从来都没有想过靠着写一手漂亮的英文,来让唐婉注意自己。

    他这只是无心之作。

    而他之所以能把英文写得这么好,完全就是因为参加IT工作久了,十几年如一日地写英文总结所磨炼出来的。

    他根本没想到,自己第一次获得唐婉的关注,居然是因为自己的英文单词写得漂亮?

    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但这却是偶然中的必然。

    唐婉是英语课代表,平时看过很多原版的英文著作,也曾有心练过英文的各种写法。

    在收卷子的时候发现别长安的与众不同,这很合情合理。

    字写得好的人,给人留下的印象,一般都不会太差。

    ……

    而在有了这个好印象之后,唐婉的好奇心也就被别长安给激发了出来。

    课间休息的时候,她不再走出教室散步了,而是变成了转过身跟后座的女生聊天,并时不时,装作不经意地样子,偷偷瞄两眼正在埋头复习的别长安。

    通过观察,唐婉发现别长安不论做什么都很沉稳,没有同龄人的那种浮动。

    虽然人长得一般,但他表情之中流露出来的成熟,却是最为吸引人的。

    几天之后,唐婉的做法,终于被别长安发现了。

    她以为自己做的很自然,可殊不知,这种青春期小女生的一举一动,是根本逃不过别长安这个中年大叔的眼睛的。

    她的心里在想些什么,别长安只看一眼,就能知道个大概了,更何况看了这么多眼。

    有些时候,两人的目光总会不自然地碰撞到一起,然后又瞬间各自移开。

    而这,也更加肯定了别长安的想法。

    她在有意地看自己。

    她在关注我。

    难道是自己的心思,被她发现了?

    又或者,是不是自己哪里露出了马脚,表现出了对她的“兴趣”?

    别长安在心里找了好多原因来解释这一切,但是他发现没有一条解释可以成立。

    想不到原因,索性也就不想了。

    ……

    别长安不去想这些,但是有一个人,却把这些记在了心里。

    那就是陈镇川。

    别长安跟唐婉的“互动”被陈镇川看在了眼里。

    他是唐婉的狂热追求者,也自认为自己就是唐婉未来的男朋友,不管他能不能考上大学,这在他看来,早已成定数。

    剩下的只是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