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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群内管理员要求,特发布此章。

以下内容摘自红管微信公众号安皖。

《红管乐团章程》(红管现用群规)

红管乐团第十四届管理员大会审议通过

总纲

(一)红管乐团是一个聊天交友群,本群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红管乐团章程即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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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群员

第一条任何网友,只要承认本群群规,都可加入本群,成为本群群员。

第二条群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言论自由;

(二)选举管理员、成为管理员的权利;

(三)参与和议论本群政务的权利;

(四)参加本群活动的权利;

(五)发广告的权利;

(六)本群有关文件的权利;

(七)参与本群会议、有根据地批评、揭发检举任何违规的事实、要求罢免或撤换管理员或议长的权利;

(八)(发生任何踢人、禁言、仲裁时)群员有权进行申辩、为他人辩护;

(九)群主、管理员、群部门或组织都无权剥夺群员权利。

第三条群员履行以下义务:

维护群员之间的人际关系,正确处理矛盾,合理沟通,不得背后说他人坏话、造谣诋毁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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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群的组织制度

第四条?群规是本群的根本,任何组织或个人没有超越群规的特权。

第五条群的组织制度是建立在民主投票的基础上的,概括为:

(一)民主投票选举管理员;

(二)管理员立法;

(三)依法治群。

第六条选举。

(一)管理员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任何人可报名参选、可投票;选举由群主组织;

(二)管理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0至60天,在没有临时法庭授权的情况下,群主无权中途罢免管理员;临时法庭的相关介绍见第八条。

第七条大会。

(一)每届管理员应召开管理员大会,截至目前已召开了十四届管理员大会;

(二)议长应当(在管理员大会上)从管理员中产生,议长选举采用记名投票、公开的方式,管理员互选产生一位议长;议长实行轮换制,已担任过议长的不得再次当选议长;

(三)管理员大会通过提议、审议、讨论、投票表决等方式制定群规;

(四)闭会期间,管理员也可以(通过召开临时会议的方式)进行修改群规、颁布群法案、提出群决议、进行群决策等。

第八条法庭。

(一)由于管理员本身没有权限罢免其他管理员,所以需要设立群司法机关来对违规管理员进行审判;

(二)群不存在永久司法机关,只有在发生管理员弹劾案时由管理员(互选产生五人)组成临时法庭,互选采用记名投票、公开的方式;

(三)认为管理员(包括议长)违规时,其他管理可对其发起弹劾,临时法庭主要通过对发生的事件进行仲裁,对违规管理员进行审判,解决群矛盾和纠纷,维护群的公平正义;

(四)保证群的司法独立,临时法庭审判权不受任何(管理员或任何机关的)干涉,审判直接提交群主并授权群主执行。

第九条议长。

(一)有关全群的重大问题、紧急情况、突发事件等,只有议长有权作出决定,管理员可以向议长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二)若议长认为(群法案、群决策等管理员临时会议上通过的内容)不合理,可进行一票否决(即否决票),被否决的提议或被认为与之类似的提议在29天内不得再提交;议长在任期最多行使一次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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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群的管理员

第十条?管理员拥有本群最高立法权,同时依照群规管理群内各项事务。本群一切部门、职位由管理员互选或任命,实行精简的原则,反对官僚主义。管理员必须依靠群员的支持,同群员保持密切联系,倾听意见和建议,接受群员监督,努力为群员服务。

第十一条管理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本群管理员会议,参加审议、讨论、发表意见、提出批评,参加各项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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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修改群规、群议案、管理罢免案、议长罢免案等;

(三)选举议长、成为议长;

(四)参加临时法庭的组建;

(五)规定群部门、群职位并进行互选或任命;

(六)使用群管理员权限;

(七)辞职的权利。

第十二条管理员履行下列义务: